據(jù)臺灣TVBS報道,臺灣立法機構(gòu)日前一讀通過法案,開車、騎車玩手機都要罰,現(xiàn)在又傳出臺灣交通部門表示,行人邊走邊玩,如果情況太嚴重,也檢討要開罰;消息一齣,民眾抱怨連連,認為當局實在管太多,質(zhì)疑説那邊走路邊看書、打電話,是不是也都要罰?對此,交通部門低調(diào)説還沒討論過,倒是有部分“立委”持開放態(tài)度。
不管走在騎樓下,還是過馬路,現(xiàn)代人大多都愛低頭用功滑手機,在海外,因此發(fā)生意外的還不少。
跑步跑一半撞得人仰馬翻,或是下樓梯沒看路,整個人跌得像保齡球一樣,邊滾邊撞人,甚至還有監(jiān)視器拍下,有民眾玩得太忘我,整個人跌進水池裏,就怕大家玩過了頭,也出類似意外,傳出臺當局“交通部”對行人玩APP玩得太嚴重的話,也要開罰!有民眾説:“不合理吧!因為又不是犯了什麼罪,很誇張,只是自己玩手機。”
走路當個低頭族也挨罰,民眾很反彈,連導(dǎo)演戴立忍也在臉書發(fā)文諷刺,乾脆走路不抬頭挺胸的通通罰算了,也有人質(zhì)疑玩APP會出事,難道邊走路邊看書、打電話、聽音樂就沒事嗎?是不是也要罰?
邊走路邊玩手機,同時又在馬路上,也有“立委”認同的確有危險,但日前才一讀通過新草案,最快10月,開車使用APP罰3000元(新臺幣 下同),邊騎車邊用也要罰1000元,現(xiàn)在走路也不行。
儘管臺當局“交通部”回應(yīng),行人這部分目前還沒討論到,但對出門在外上網(wǎng)找資料、看新聞,全得靠它的手機族,真的開罰恐怕還是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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