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一名就讀臺灣龍華科技大學的女畢業(yè)生,日前指控一名徐姓講師常假藉指導製作專題課程,對其進行性侵。女學生一路引忍到畢業(yè),才對該名講師提告,但卻因超過6個月告訴期,法院僅能判不起訴處分。
據(jù)報道,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間,當時就讀龍華科技大學的一名女大生,因為要製作畢業(yè)專題,接受徐姓講師(44歲)的指導。不料徐姓講師卻多次利用指導畢業(yè)專題時,多次碰觸女學生的身體,女學生一開始隱忍不發(fā),徐男卻食髓知味,竟對女學生開始毛手毛腳。
女學生事後才將這件事情告訴校內(nèi)周姓老師,並在去年4月向校方提出申訴,校方也對徐姓講師記兩小過和不得擔任導師職務。徐姓講師在接受校方調查時,便稱和受害女學生“很親近”,是為了替她打氣加油,才會不小心碰觸到對方。
女學生在去年9月15日對徐姓講師提告,但因距離犯行時間超過半年,儘管檢方認為徐男有性騷擾意圖,但最後全案僅能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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