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0月9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高雄市37歲李姓男子背負多項前科記錄,大半人生都在監(jiān)獄度過,日前,他又因毒品案被逮捕,交保期間,他有感於自己健康狀況不佳,深怕無法負荷坐牢生活,索性一死了之。昨天,李男用尼龍繩上吊自殺,他留下的遺書透露出善念,李男希望捐贈器官,給需要幫助的人。調(diào)查此案的臺警察不禁感嘆:“歹路不可行。”
李男在遺書中表示,若他死後被發(fā)現(xiàn),麻煩幫他聯(lián)絡家人,希望捐贈器官,受惠者如果方便,盼能幫他處理一下後事,因為他家中經(jīng)濟條件實在不好,不想死後再連累家人。
李男甚至説,如果他自殺沒死,被發(fā)現(xiàn)救起,恐也成為植物人,這樣還是要捐贈器官。李男強調(diào):“一定要讓我安樂死,我不要半死不活地拖累我的家人!”文末,李男提到,今年8月30日交保至今,他都沒能存到錢,又背負刑期,真的沒勇氣再進監(jiān)獄。臺警察看了不禁搖頭嘆氣。(臺灣網(wǎng)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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