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9月1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前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陳水扁等人被控貪污公務(wù)機要費案,日前,更一審對陳水扁貪污部分改判無罪,其他部分判2年8個月有期徒刑。對此,臺檢察主管部門負責人黃世銘昨天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仔細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臺特偵組發(fā)言人陳宏達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由於臺最高審判機關(guān)是法律審而非事實審,目前已指派檢察官先開始研究,若要上訴,將採“一次到位”方式,連同上訴書提交,不採取先提上訴、後補上訴書的方式。
對此,臺檢察主管部門負責人黃世銘指出,“判得不對,我們一定上訴,判得對,我們就不上訴。”(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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