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7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身陷桃色風暴的臺當局前駐斐濟外事代表秦日新,昨日刻意變裝掩飾身份到臺灣“高等法院”為“紅酒案”出庭,但仍逃不過媒體的追逐。庭訊中,受命法官陳佑治對秦日新“以虛對實”的應答頗不以為然,要他不要用外事詞令來改筆錄,改得狗屁不通,弄得大家都看不懂。
秦日新在駐斐濟任職臺當局外事代表期間,由於被指與日本女外交官發(fā)生不倫戀,且疑似挪用公款。案情被踢爆後,他返臺灣説明時,在記者會上侃侃而談,否認指控。臺當局外事主管部門派員直赴斐濟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真相並非秦所言,內(nèi)幕疑雲(yún)重重,除將他送臺監(jiān)察主管部門、廉政主管部門調(diào)查,並予以停職。
這起偽造文書案,是秦日新在調(diào)任臺紐西蘭外事代表前,為消化臺當局北美涉外事務管理費,交代臺當局外事主管部門的一位科長楊慶輝(獲緩起訴處分)花新臺幣21萬餘元購買36瓶紅酒,準備供秦赴任紐西蘭履新時做公務贈禮之用,事後被查出這筆錢涉嫌偽造宴請美、加駐臺人員的名目核銷。本案二審法院都判決秦無罪,但在去年被臺灣最高審判機關發(fā)回更審,臺“高院”昨日傳喚秦日新到庭審理。
庭訊中,秦日新強調(diào),買紅酒的事他不知情,也沒有參與,更未指使楊慶輝偽造報銷單,所有報銷都是為涉外事務,聯(lián)繫美、加駐臺人員感情的公務往來。他稱真正審核的是會計,他只有未詳細審核的行政疏失,請求法官判他無罪。秦日新對證人的證詞逐字看,一句一句加以辯駁,措詞一再修改。受命法官陳佑治認為秦是刻意拖延審判程式,提醒他這樣是在浪費時間。
此外,由於昨日臺灣“高院”合議庭的重點,是放在秦日新是否有授意科長、有否參予及是否知情,故法官提醒秦,要他不要用外事詞令來改筆錄,弄得大家都看不懂。(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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