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女曾出示吳振中的相片(右圖),指吳簽保證書(左圖)答應(yīng)要跟她結(jié)婚。
臺灣網(wǎng)7月14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 新北市一名離婚的臺陸軍士官長吳振中(42歲)與中年喪偶的曾淑莉(47歲)交往11年。2005年曾女要吳男簽下“結(jié)婚保證書”且約定自同年4月到2025年3月,月匯新臺幣1萬元“安家費”給她,但吳男秘密搬家,被女方控“逃婚”。
對此,吳男反控指女方“一見面就想要炒飯,我根本是當鴨(牛郎)。”外出旅行也都由他方買單,月俸6萬元新臺幣所剩無幾。吳男指稱,當年因擔心曾女去部隊鬧而致使他失去終身俸,才勉強簽署“結(jié)婚保證書”;如果該保證書有效,他態(tài)度強烈説,“若法官判我得跟她結(jié)婚,我寧可去死。”(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責任編輯: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