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0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蔣家第4代蔣友柏所經(jīng)營的橙果公司于2009年間為宏田公司設計手錶,約定設計費3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最後只收到100多萬元。臺北地院今天判決,宏田須給付橙果226萬餘元。
判決指出,橙果設計公司于2009年2月1日與宏田國際精品公司簽訂合約,由橙果為宏田設計表款,並於2009年9月間完成設計並交付完稿給宏田,雙方約定的設計服務報酬總計393萬餘元。
橙果公司主張,依照合約,宏田公司應分期開立13張支票給橙果公司,但在橙果交付設計完稿前,宏田公司僅支付了前5期款項,在橙果交付設計完稿後,宏田即停止付款,儘管橙果多次催繳,宏田卻利用各種藉口拒絕繼續(xù)付款。
臺北地院審理時,合法通知宏田公司到庭或具狀陳述,但宏田公司直到言詞辯論時仍未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臺北地院認定宏田公司認同橙果公司主張的事實,判決宏田公司須給付橙果公司22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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