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賄遭羈押的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真是太離譜,一名女碩士生花3萬元買的小折去年被偷,她自力救濟從拍賣網(wǎng)站揪出變賣的嫌犯,但承辦此案的邱茂榮,竟以“車若是偷來不可能在網(wǎng)路上賣”、“賣車者交代購得金額與出處,不能認定其購買贓物”等離譜理由不起訴,女碩士生聲請再議仍遭邱駁回,她氣得痛罵:“怎能不對司法心寒!”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檢調(diào)本月13日搜索偵辦司法官涉集體收賄案,收押6名被告,包括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高院法官李春地、蔡光治、陳榮和等人,檢調(diào)本週將持續(xù)借提相關(guān)被告,希望能抓到何智輝。
而邱茂榮在收押期間,日前已爆發(fā)他去年偵辦神棍黃天霖涉嫌囚禁逼迫被害人捐錢,竟以不起訴結(jié)案;沒想到,昨又有被害人出面指控邱偵辦小折車遭竊,竟也是胡亂辦案。
被害的女碩士生王思淳兼職研究助理,去年4月與男友共有的高價ORI-M9小折在西門町遭竊,事後,她不斷在網(wǎng)路搜尋愛車蹤影,去年11月在“露天拍賣”發(fā)現(xiàn)一名可疑賣家,她與對方約出交易比對車身號碼,確定對方賣的就是她失竊愛車。王思淳立即報警,警員到場後逮捕陳姓嫌犯。王女説,承辦此案的邱茂榮近2個月調(diào)查後,連一次偵查庭都沒開,今年1月即做出不起訴處分。
王女昨拿著不起訴處分書氣憤説,邱茂榮以“該腳踏車若是偷竊之物,衡以常理,豈會在網(wǎng)路上公開販賣自曝身分”、“陳嫌販賣價格兩萬四千元,與購入價格兩萬七千元相差不多”等理由,認為嫌犯清楚説出小折花了多少錢?從何處購買?就不能認定他是偷竊,認為竊盜、贓物罪嫌不足不起訴。
王女説,她與男友擁有的這輛ORI-M9小折要價3萬多元,雖然他們抓到賊後,小折也順利拿回來了,但檢察官未細查贓車買受來源,反認為她舉證不足,她與男友花了數(shù)月時間辛苦抓賊,檢察官卻讓偷車賊全身而退,“實在很誇張!”
王女後來雖聲請再議,但沒想到板橋地檢署回文説,“經(jīng)原檢察官初步審核,認無理由。”她曾致電板檢政風(fēng)室申訴,對方卻回説:“邱檢察官爭議案件很多,你這件是小事。”她説,也許一輛腳踏車被偷不是大事情,但看檢察官主觀辦案,更讓她對現(xiàn)今司法感到灰心。
律師高涌誠説,邱茂榮對贓物證據(jù)嚴謹度的要求,異於司法實務(wù),不起訴書提到“車若是偷來不可能在網(wǎng)路上賣”,有違常理,實際上,很多人銷贓都是在網(wǎng)路上販賣;且嫌犯説明購買價格後,應(yīng)追查向誰購買,查證所言是否為真,檢察官以嫌犯片面之言不起訴,“難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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