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7月2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壹週刊》今天表示,對於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的報道,《壹週刊》已善盡查證義務(wù),有把握“消息來源正確可靠”;陳致中如要提告,“那就法院見”。
臺灣《壹週刊》報道“驚爆陳致中召妓”,陳致中今天以車借好友,否認(rèn)《壹週刊》的報道,他除要求週刊道歉並表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quán)。
臺灣《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表示,對陳致中的報道,壹週刊已善盡查證義務(wù),並有照片和錄音檔佐證,以及當(dāng)事人的説法,“所有媒體該做的事都做了”,《壹週刊》有把握“消息來源正確可靠”。
至於陳致中要保留法律追訴權(quán),邱銘輝表示:“那就法院見”。(臺灣網(wǎng)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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