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3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警方“指紋照相系統(tǒng)”遇到難題。臺北縣瑞芳警分局今天表示,在偵辦一起竊案時,因女嫌疑人身高只有120釐米,受限相機固定桿難以入鏡,警方只好將相機拆下再拍照。
臺北縣瑞芳警分局指出,住在基隆市的康姓女子有多次竊盜前科,昨天晚間前往臺北縣平溪地區(qū),竊走被害人放置在自家院子的白鐵條時,還撒了一泡尿,被害人撞見報警處理。
臺北縣警方表示,警察趕到時,康姓女子辯稱自己是“撿拾”非“偷竊”;但她的摩托車上卻載有各式鐵窗、鐵架及鐵網(wǎng)等物品。警方調(diào)查後,發(fā)現(xiàn)康姓女子涉及好幾件竊盜案,還在法院審理中。
臺北縣警方在進行嫌疑人指紋照相建檔時,發(fā)現(xiàn)目前臺灣警用照相板配置的相機固定桿,雖然最低可降至100釐米;但即使調(diào)到最低,也無法依規(guī)定讓身高只有120釐米的康姓女子全部入鏡。
臺北縣瑞芳偵查隊副隊長林子翔表示,年滿18歲的犯罪嫌疑人才需要照相建檔,過去該分局曾遇過身高140多公分的嫌疑人,照相還不成問題,但康姓女子只有120公分,指紋照相系統(tǒng)使用上遇到難題。(臺灣網(wǎng)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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