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震驚臺灣社會的保姆冰嬰棄屍案件,臺檢方判保姆夫婦依照業(yè)務過失致死罪嫌,求刑4年。(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藏屍于冰箱之後,保姆全家還陸續(xù)從冷凍庫拿出雞肉、海鮮,還有烏魚等食品,煮熟食用。(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臺灣網7月1日消息 據(jù)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日前震驚臺灣社會的保姆冰嬰棄屍案件,檢察官在調查過後,發(fā)現(xiàn)保姆夫婦盧怡珊和陳泳安,因為自己被通緝不想報案,不但把嬰兒屍體冰存在冷凍庫裏,同時冷凍庫也冰存其他的食物,毫無悔意;依照業(yè)務過失致死罪嫌,求刑4年。
監(jiān)視器畫面顯示,淩晨2點多,該保姆一家人騎著摩托車到僱主家,保姆先把自己的小孩抱下車,再拿出裝著嬰屍的塑膠盒,原本要立刻離開,卻因為心虛手軟,抱不動自己的小孩,又重回到門口檢查才離開。
報道稱,臺檢方調查發(fā)現(xiàn),保姆盧怡珊自稱是盧老師,與丈夫陳泳安二人,都因案通緝中,在發(fā)現(xiàn)女嬰嘴角有血絲,沒有呼吸、心跳,未報警送醫(yī),因為怕被抓,冰凍嬰兒屍體長達5天。
更讓檢方驚悚的是,從28日冰入嬰兒屍體之後,保姆一家人還陸續(xù)從冷凍庫拿出雞肉、海鮮,還有烏魚等食品,煮熟食用,無任何愧疚。還在確定搬家之後,才把嬰屍放回僱主門口,棄置時間長達16個小時,直到女嬰的外公發(fā)現(xiàn),案件才爆發(fā)。
該保姆每月工資1萬2千元新臺幣,工作不到1個月就出事,檢方依照業(yè)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保姆夫婦具體求刑4年。(焦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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