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4月9日訊 臺軍一名李姓下士班長3年前在203兵工廠擔任伙食委員時,與警衛(wèi)連大門排結怨,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連續(xù)9次將尿、老鼠屎、檳榔渣摻入飯菜內。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軍事法院依公共危險等罪函送,但由於沒人吃壞肚子,高雄地檢署竟不起訴。
27歲李男在2012年擔任現已併入臺軍205兵工廠的203兵工廠警衛(wèi)勤務連下士班長,後來奉連長指示擔任伙食委員,負責每週功能表、網路投單、計算主副食帳、便當結款等業(yè)務,同年6月他因細故與大門排發(fā)生爭執(zhí),因此懷恨在心。
同年10月,黃姓1等兵向南部軍法院告發(fā),指李男以穢物替弟兄“加料”,李姓證人證稱曾看到李男在伙房前拿著裝有一半黃色液體的600cc的礦泉水瓶加到煮好的甜湯內,呂姓證人也説親眼看到李男在消毒櫃旁直接尿尿到瓶內。
經內部調查,李男涉嫌將個人尿液排放到鋼碗後加入熱湯,或倒入餐桶內,另外還曾以老鼠屎混入豬排內,甚至穿著鞋子將腳伸入湯品桶內攪拌再吐口水,有一次還被目擊將煙灰、檳榔汁、尿液加入麵條及圓白菜內。
據報道,李男在2012年6至10月間,至少9次以穢物替弟兄“加料”,涉嫌臺灣地區(qū)“陸海空軍刑法”妨害健康罪、“刑法”公共危險流通食品下毒罪,及違反“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不過,李男被函送高雄地檢署時堅決否認犯行,並説伙房是禁煙區(qū)不可能在裏面抽煙。
雄檢調查,203兵工廠有300多人,飯菜包含廠長都會吃到。李男強調沒以尿液、口水、檳榔渣“加料”,這段期間未發(fā)生官士兵集體嘔吐、腹瀉或腸胃不適,因此沒有檢體送驗,或者通報衛(wèi)生單位。因查無具體危害,處分不起訴。(臺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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