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qū)稅負嚴重扭曲,所得稅比美國還要高。(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臺灣網7月25日訊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灣“財政部”最新出爐的財政統(tǒng)計年報顯示,臺灣租稅負擔率從1995年的17.5%一路降到2015年12.8%。但在看似大家租稅負擔輕的同時,合計個人綜所稅、企業(yè)營所稅的所得稅佔總稅收比重不減反增,一路從25%提高至45%,今年上半年更高達51%。所得稅比重偏高,已造成臺灣稅收嚴重失衡。
根據“財政部”今年上半年的稅收統(tǒng)計,在1.227萬億元(新臺幣,下同)總稅收中,所得稅佔稅收比重已高達51%。臺灣地區(qū)所得稅佔比竟然比美國佔比47%還要高。
其中個人綜合所得稅3266億元、佔了26.6%,更比營業(yè)稅佔比(13%)高出一倍。業(yè)者指出,這顯示民眾不僅沒有享受到低租稅負擔率的好處,繳交所得稅的壓力反而比其他經濟體都還要高。
若再比較鄰近的出口貿易競爭主要對手韓國,韓國所得稅佔總稅收比重僅29%,更被金融業(yè)者形容與臺灣的51%是“天壤之別”。有業(yè)者指出,正因如此,臺灣的高所得稅才嚇跑一堆産業(yè)發(fā)展所需的優(yōu)質人才,不是人才出走,就是島外人才不敢進來。
臺灣中華經濟研究院諮詢委員孫克難指出,一般而言,所得1/3拿來繳稅算是適中。但若是一個人努力工作,卻有一半的所得要拿來繳稅,反而傷害真正的公平性,也會導致人才外流與資金流失。他認為,最符合“量能課稅”精神的是消費稅而非所得稅,特別是個人所得稅。孫克難指出,臺當局在作稅制調整時,實在應該拿出魄力。(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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