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媒報道,臺灣民眾所得與消費往往因經(jīng)濟發(fā)展産生變化。臺主計總處統(tǒng)計,2016年每戶可支配所得99.3萬元(新臺幣,下同)、消費支出77.7萬元、儲蓄21.6萬元,與20年前比較,所得與支出皆增加,但儲蓄負成長。
在1997年的家庭收支調查中,平均每戶支配所得86.3萬元,消費支出63.4萬元,平均每戶儲蓄22.8萬元。對比之下,儲蓄率下降約6%。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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