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籍海吉利號漁船船主鄭春忠。(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臺灣網9月22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屏東東港漁民赴太平島護漁,卻因有違反“漁業(yè)法”之嫌,可能遭罰,臺當局主管機關“漁業(yè)署”為此被外界罵翻。臺當局“農委會漁業(yè)署副署長”黃鴻燕今天(22日)表示,已經決議不罰漁民了。
據報道,黃鴻燕稱,這次事件也發(fā)現“漁業(yè)法”不完備之處,未來會修正。至於為何從剛開始要罰到變成不罰?黃鴻燕稱,當時就有説也會依照情理法來決定。
臺灣屏東東港漁民日前赴太平島護漁,熱誠之心卻因漁船是活魚運搬船,違反“漁業(yè)法”中只能到定點的規(guī)定,可能遭罰,臺當局“漁業(yè)署”因而連日被外界砲轟。黃鴻燕稱,經過會議討論之後,認為漁民並非故意“違法”,且考量情、理、法各層面,因此只行政指導不開罰,裁決書上周已送交給船公司。(臺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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