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6月6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立法院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6日)聯席審查“不當黨産處理條例草案”。下午審查到一半,民進黨籍“召委”陳其邁延長開會時間,國民黨團不滿,集體離席抗議。最後初審通過不當黨産條例草案,但還需經由朝野協商。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下午5時左右,會議主席、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其邁要求延長開會時間到初審完成,引起國民黨籍“立委”不滿,集體退席抗議,留下18席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籍“立委”繼續(xù)初審,後續(xù)審查一路過關。
國民黨籍“立委”退席後處理的條文,及後續(xù)處理日前遭保留的條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版本都遭封殺,大部分條文都依民進黨籍“立委”提出的版本或修正意見,及“時代力量”黨團版本通過。
初審版本規(guī)定,臺當局“行政院”將設“不當黨産處理委員會”,進行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産的調查、返還、追徵等。草案指出,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在條例通過6個月內要申報財産,如果不申報,每次可罰新臺幣50萬元至250萬元的罰款,累計處罰5次,即可推定該黨産為不當黨産。
初審草案也通過類似吹哨者條款,提供政黨、附隨組織、受託人,隱匿或遺漏申報黨産或不當取得黨産者,提供者可以獲得獎勵。
另據香港中評社報道,民進黨團為將不當黨産排入優(yōu)先“法案”還祭出甲級動員令,結果雙方僵持在當年陳水扁執(zhí)政時,“監(jiān)察院”曾經清查國民黨産的一份調查報告。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向主席陳其邁抗議,她從審查第一條條文時就要求行政部門提供該報告給“委員們”參考,但到今天已經兩個月過去,都審查到第四條了,還是沒有看到報告。既然“監(jiān)察院”已經做過相關調查,就應該拿出來讓“委員們”了解,這樣才知道需不需要在“行政院”下面成立專責“委員會”去追討國民黨的黨産。
藍綠雙方為調查報告吵成一團,國民黨認為民進黨刻意不讓行政機關提供報告,但民進黨認為國民黨阻撓議事進行,最後以優(yōu)勢人數通過表決繼續(xù)審查,國民黨“立委”則大聲抗議。
馬英九當局“內政部長”陳威仁曾表示,支援黨産攤在陽光下,但重點不在黨産要不要公開,重點是什麼叫“不當”。目前很多版本對“當”與“不當”的認定,捨棄過去由法院公正判決的途徑,改用其他方式,這是討論焦點,會不會讓問題更複雜,更不客觀?(臺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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