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雄市府建管處兩名副處長接連涉嫌收賄,1人交保、另1人收押。處長黃志明15日以“督導無方”為由,向工務局長楊明州請辭。
建管處副處長李政賢涉嫌收賄14日被收押,另1名副處長陳國雄也在數月前涉案,以新臺幣15萬元交保。兩名下屬都因操守問題涉案,黃志明難過坦承失職。
擁有建築師執(zhí)照的黃志明説,他在建築和都市計劃領域都有專業(yè)背景,兩年前空降擔任建管處長,有心改革建管風紀,但是龐大的建管業(yè)務,尤其縣市合併後,高雄市幅員大增,加上房地産業(yè)蓬勃,有限的人力終於不敵盤根錯結的利益糾葛。
黃志明説,建管處每年約有4000件的使用執(zhí)照申請案,建管處只有8人在負責。黃志明表示,自認對業(yè)務督導不力,14日已向工務局提出辭呈。
有建築師受訪表示,黃志明雖有心改革建管業(yè)務,但畢竟年輕,使喚不了“老建管”,才會讓問題不斷。
工務局長楊明州説,為了把關,工務局增加了審查流程,包括由政風室主任抽查並到現場查驗、核照後再將案件送違建隊比對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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