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日,北京大興區(qū)人民法院對於邱少雲之弟邱少華起訴孫傑、加多寶公司一般人格糾紛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宣判結果為,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並且賠償勸告邱紹華精神損失費1元錢,與三日之內完成。
案件終於有了結果,讓國人欣喜的是國民英雄的榮譽不再受到侵犯,平且一定程度上也為此類事件敲上了警鐘。與我人言,我認為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娛樂經濟是允許的,但是一定要知廉恥、懂底線。
把愛國人士調侃已獲得經濟上的利益或者效益本身就是對愛國精神的一種褻瀆和不尊重。回顧這件事發(fā)展經過,2013年孫傑在新浪微博發(fā)文稱:“由於邱少雲趴在火堆裏一動不動最終食客們拒絕為半面熟買單,他們紛紛表示還是賴寧的烤肉較好。”兩年後,加多寶公司發(fā)博文稱:“多謝@作業(yè)本,恭喜你與燒烤齊名。作為涼茶,我們力挺你成為燒烤攤CEO,開店十萬罐。在市場背景的情況之下,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yè),發(fā)展的目標始終都是經濟利益,那麼獲得利益的的手段或者途徑就顯得尤為重要。在孫傑和加多寶公司發(fā)展自身經濟的時候,用調侃邱少雲的方式權來獲得人的眼球,這本身就是對愛國精神和我們的民族英雄的一種無視。
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們的經濟迅速發(fā)展,物質財富也極大豐富。但反觀我們的文化軟實力,我們的國民文明素質與綜合素質的發(fā)展去相對緩慢,這種畸形的社會發(fā)展如果得不到適當的調節(jié)而長此以往的讓它繼續(xù)下去,我們的民族復興談何容易,如果一個國家的到了任何一個人都可以以調侃民族英雄而獲得更多的利益,我們的國民還認為其不起未然的地步,那麼這個社會病了。我們需要的是,在快速奔跑中停下來,想想我們出發(fā)的目的是什麼。所以,決定一個國家命運的是一個民族,決定一個民族命運的是他們的民族精神,所以,我們要提高我們的道德水準和綜合素質,使之與我們的經濟水準發(fā)展相契合,由此才能又好又快發(fā)展。
在此次公開審判中的一大亮點的是一塊錢的精神賠償費,這也許是堪稱世界上最少的精神賠償費,但這也是老一輩人對先烈們的尊重和愛護。“軍人殉國,魂佑疆土”的情懷想必沒有軍人經歷的人很難去理解其中悲壯與一個人,對他的民族與國家的熱愛。寫在人民英雄紀念碑生的偉大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就是我們懷念過去、敬重過去的新一代人內心的烙印,一個真正具有愛國之心的中國人,一定會緬懷我們的先烈,敬重他們的拋頭顱灑熱血!也許這一塊錢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相信,這一元錢足以給我們上了一次沉重的課。
嘩眾取寵不過是跳梁小丑的把戲,老話説的好“君子用才,取之有道”,孰是孰非,老百信心中自然有桿秤!(臺灣網網友:李古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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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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