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19日通過2016年黨綱,首次列入裏根政府的所謂對臺“六項保證”。臺灣蔡英文當局對此表示歡迎與感謝,媒體則沒有給予太大關注,反應很平靜。
香港中評社21日對此發(fā)表評論説,美國參眾兩院早前也已先後將“六項保證”入法,但僅代表國會立場,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無需總統(tǒng)簽字生效。“六項保證”包括“支援適時對臺灣出售防禦性武器,包括建造柴電潛艦科技,協(xié)助臺灣自我防衛(wèi)”等。這會讓大陸感到芒刺在背。
從大陸的角度看,“六項保證”干涉中國內(nèi)政,違反美國的一中政策,是為“臺獨”壯膽,操縱兩岸關係,有損臺海的和平穩(wěn)定。但事實上不管美國再對臺灣出售什麼武器,都已不足以影響兩岸的軍力平衡;中國大陸對臺灣未來的主導力量,將會超越美國。
從現(xiàn)實的角度看,“六項保證”是炒冷飯,哄騙臺灣。其一,美國從來只為自己的國家利益,對臺再多保證都沒用;其二,就算有幾百條保證,不自立自強,也是白搭,就只能當附庸,一旦勢頭不對,就會被出賣犧牲。
國際現(xiàn)實很暴力。臺灣不是美國第51州,“六項保證”又如何。早前的南海仲裁案太平島變“太平礁”,就是最好説明。
就把“六項保證”當“廢紙一張”吧,信它是為了臺灣,不如信它是為了向臺灣大賣美國軍火,是為了美國本土的軍火商的利益。如果以為有“六項保證”就可以不顧兩岸關係,繼續(xù)“親美遠中”,那會拖死臺灣,不可能得到民眾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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