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 id="mmmmm"><small id="mmmmm"></small></tr>
    • <noscript id="mmmmm"></noscript>
      <nav id="mmmmm"></nav>
    • <tr id="mmmmm"></tr>
      <nav id="mmmmm"><sup id="mmmmm"></sup></nav>

      婷婷色婷婷开心五月,一夲道岛国无码不卡视频,日韩人妻无码bd,亚洲另类无码专区首页

      ad9_210*60
      關鍵詞:
      臺灣網(wǎng)  >   評論中心  >   海峽時評  >   政治

      港媒:江宜樺“殺人未遂”是莫須有的罪名

      2014年08月12日 07:54:00  來源:臺灣網(wǎng)
      字號:    

        臺灣“行政院長”江宜樺最近因被控“殺人未遂罪”出庭應訊,創(chuàng)下首位現(xiàn)任行政機構最高長官涉及刑事案而被傳訊的紀錄。香港《大公報》今日發(fā)表評論説,雖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江宜樺處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廟堂高位,倘若觸犯法規(guī),也應承擔相關責任,但島內(nèi)主流媒體紛紛為江宜樺叫冤,認為所謂的“殺人未遂”是莫須有的罪名,並批評地方法院動輒傳喚“行政院長”出庭,有濫用司法權力之虞。

        評論指出,案件源於今年3月18日晚上,原來在“立法院”外示威的逾百名反服貿(mào)人士強行突破警方防線,衝進“立法院”,佔據(jù)“議場”,提出逐條審查服貿(mào)協(xié)議等要求。23日晚,數(shù)百名反服貿(mào)人士更闖入並一度佔據(jù)“行政院”。據(jù)説,當時江宜樺接到警方高層關於“行政院”被佔據(jù)的報告,及臺北市政府將依法驅離的決定後,支援由臺北市警察局依法驅離,並指示不能讓入侵“行政院”的群眾闖入“行政院長”辦公室。24日淩晨警方展開驅離行動。警民爆發(fā)衝突,造成一些人受傷。於是受傷的23名入侵者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臺北市警察局長黃升勇、臺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等人涉嫌嚴重傷害他人。

        評論認為,有民眾在警方的驅離行動中受傷,這是令人遺憾的事。然而,“行政院”是島內(nèi)的政府機關中樞,如果被癱瘓,官員無法工作,臺灣的政治、經(jīng)濟都將陷入停擺和空轉。尤其“行政院”裏面保存了大量的重要政府資料以及機密文件,倘若遭到入侵和破壞,其損失絕非金錢所能彌補。作為院長的江宜樺有責任確保“行政院”正常運作。他支援警方依法驅離入侵者,何罪之有?對於有民眾受傷,應循警方是否執(zhí)法過度的方向調(diào)查,但法院卻把矛頭對準江宜樺,難怪島內(nèi)輿論為江宜樺鳴不平了。

        評論直言,島內(nèi)一些人把“佔領立法院”和“闖入行政院”自詡為“民主”,結果卻不獲“民主老大哥”美國青睞。美國主管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羅素當時就指出,美國期盼臺灣的反服貿(mào)學生負責地運用自由,做法也要符合文明與和平,當然更要避免暴力。島內(nèi)媒體也譴責反服貿(mào)人士的暴力行徑,並認為臺灣當局的應對措施過於軟弱。臺灣《中國時報》的文章指出,今年3月發(fā)生在臺灣的“太陽花學運”,少數(shù)幾個大學生就可以直接攻佔“立法院”,讓“立法院”停擺3周;臺當局官員試圖與學運頭頭溝通,還被厲聲斥退,當局無計可施,只能對他們的要求照單全收。

        評論最後説,臺灣地區(qū)領導人以及“行政院長”等高官經(jīng)常是自訴案被告的常客,但法院幾乎沒有傳喚他們出庭。臺媒指出,這是因為這類自訴案一看就知道與他們無關。而且據(jù)島內(nèi)法規(guī),法官處理自訴案,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但這次江宜樺案第一次開庭,法官就急著傳江宜樺出庭,著實啟人疑竇。

       

       

       

      瀏覽精彩評論 進入評論頻道

      [責任編輯:張潔]

      海峽時評
      深度幕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