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員”賴素如涉貪被羈押,馬英九近日來飽受抨擊。臺灣《中華日報》今日發(fā)表社論指出,凡此過於激越的批評雖不能説了無道理,但將從政黨員涉貪責任全都歸於馬英九一身,難掩政黨對政黨攻訐意味,既有失公平也不合理。落實反貪倡廉絕不是馬英九一個人的事,除了公務員潔身自好之外,當局和民眾也都有責任。
社論摘編如下:
臺北市“議員”賴素如涉貪被羈押,馬英九近日來飽受抨擊,外界質疑馬英九識人不明用人不當,更嗆他所堅持的“清廉”已經破功。凡此過於激越的批評雖不能説了無道理,但將從政黨員涉貪責任全都歸於馬英九一身,難掩政黨對政黨攻訐意味,既有失公平也不合理。
繼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與南投縣長李朝卿之後,賴素如涉貪收押禁見一案又發(fā)生,非但對國民黨形象造成嚴重傷害,對馬英九更是沉重打擊,因為賴素如是“中常委”也是主席辦公室主任,也多次受國民黨委任為重大法律案件辯護,一向被外界視為馬英九的心腹。馬英九對賴素如涉貪用“創(chuàng)巨痛深”形容自己的感受,可見他對此事的震驚與痛心。
馬英九身兼黨主席,從政黨員甚或黨政要員相繼涉貪,豈是始料所及?卻也難辭其咎,尤其是馬英九將清廉視為核心價值,把反貪當成施政重點,並一再強調“選舉不買票,執(zhí)政不貪污,問政不腐化”。結果弊案仍然偶有所聞,馬英九及其團隊誠須徹底檢討痛切反省。
但一筆抹煞馬英九反貪的努力顯然不公平。根據(jù)國際透明組織公佈2012年貪腐印象指數(shù)報告,臺灣得到61分,表面上較前年退步5名,但就評比由十分制改為百分制以觀,只是持平並未退步。
英國歷史學家艾頓説:“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這是人所共知的名言。但馬英九從政以來,一向清廉自持,如今掌握絕對權力,不只本人依然保持清廉本色,親人也從未涉案,堪稱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對以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的政治人物如馬英九,又何忍苛責?
清廉的馬英九之所以無法建立清廉的執(zhí)政團隊,原因之一是政治文化使然。長久以來,華人社會對於“送紅包”只視為陋規(guī)而未當成違法行為,有關企業(yè)行賄公部門的“不法感”也較西方社會低落。
其次是結構性因素。“政黨”、“國會”、“警察”及與民眾權益較密切的部門,最容易發(fā)生貪污,毋乃是全世界的通病。再者,個人意志不堅操守不嚴,抵擋不住金錢誘惑,也是貪污案發(fā)生的因素,即使馬英九一再呼籲,但這些利祿熏心的政客完全聽不進去,總以為手段隱密不會被人發(fā)覺。
落實反貪倡廉絕不是馬英九一個人的事,除了公務員潔身自好之外,當局和民眾也都有責任,當局要嚴處貪瀆,使公務員“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同時簡化行政流程提升行政效率,使民眾都有“辦事不必送錢”的共識。只要沒有人送紅包,就沒有人收紅包,久而久之將可臻于弊絕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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