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lián)合晚報》2日發(fā)表社論認為,蔣介石日記應該被視為公共財産,絕對不是蔣家內(nèi)部的家務事而已。
社論摘錄如下:
“維基解密”解出了許多國際外交上本來沒有要公開的文件,創(chuàng)造了一波波的新聞熱潮。新聞背後,更重要的衝擊性議題是:“維基”有權利將這些文件公開嗎?
“維基”的立場是:這些是公共文件,牽涉到公共利益,直接影響眾人,那麼誰也沒有理由將之主觀設定為“機密”,阻止眾人看到。關係到公共利益,公眾就是該有知的權利。
這樣的立場當然有爭議。不過至少在美國,有許多法院判例是支援這種立場的。最有名的,就是當年“紐約時報”獨家公開五角大廈關於越戰(zhàn)的機密文件,訴訟後“紐約時報”和盜取文件的人都獲判無罪。
如果連當前外交上的文件,都可以用“公共性”為理由去重新檢驗其保密的合理性,相較之下,蔣中正的日記,其性質(zhì)就更清楚明白了。作為中國近代史上的重要領導者,生命大部分時期都屬公眾人物,蔣中正的日記,不論其內(nèi)容為何,都是寶貴的歷史文獻,也應視為公共財。
這些日記,雖然不像政府檔案般,理所當然必須照年限解密,但既然具備了“公共利益”的性質(zhì),和“中華民國政府”的建構、運作,都有千絲萬縷的聯(lián)繫,在歷史研究與理解上的高度價值自不待言。這樣的重要史料屬於“國家檔案”,自然應予公開,讓更多人能夠進行解讀、比對、研究;更積極一點,當局還應鼓勵多方專業(yè)研究者,就之進行討論,充分挖掘其歷史知識價值。
這次因蔣氏家族內(nèi)部的不同意見,為了所謂財産繼承權的問題形成爭議。其實,這已不是私人問題,反而突顯出,臺灣“國史館”目前草擬“總統(tǒng)副總統(tǒng)檔案文物管理條例”修正案,應儘速立法通過的必要性。蔣家後人如何解決彼此間的齟齬,外人無從置喙。但這絕對不是蔣家內(nèi)部的家務事而已,也不應該因此而妨礙、破壞了史料的公開與使用。站在社會公益立場,無論如何應該讓這份日記回歸“國家檔案”的性質(zhì),成為可以協(xié)助社會對於“中華民國”歷史有更深切認識的公共財,這樣的基本價值,的確是我們應該要堅持的。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