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日前爆料,指控臺灣特偵組發(fā)出傳票,要傳訊他3歲的女兒陳潔歆“出庭應(yīng)訊”。陳致中説:“連3歲的孩子都不放過,這不是抄家滅族嗎?”臺灣《中華日報》14日發(fā)表評論文章指出,陳致中的話一時之間不免讓人納悶,若確有其事,陳致中生氣是合理的、應(yīng)該的。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文章説,特偵組表示,美國司法部查知,陳水扁家在美國有兩棟豪宅,陳致中、黃睿靚、陳潔歆都是所有權(quán)人,懷疑與陳家洗錢有關(guān),紐約及維吉尼亞法院乃透過美臺司法互助管道,要求臺灣方面代為送達訴訟文件,要求他們3人明年赴美説明資金來源。
特偵組強調(diào),只是轉(zhuǎn)達美方書狀,根本沒有傳訊陳潔歆。不料,此事由陳致中説來,卻變了味走了調(diào),他一不説明這是美方的要求,二不表示特偵組是要他去領(lǐng)取書狀。這些都不説,只説“特偵組傳訊3歲的陳潔歆”,試圖以此為起燃點,燒出大家對他的同情。
文章説,陳致中參加高雄市議員選舉,其“政見主軸”,不外“扁家受臺灣司法迫害”,所以就得在“迫害”上下功夫,“3歲女兒受迫害”即為加工出來的新産品。但他卻不敢公然指控説:“美國司法也迫害扁家,美國司法也對扁家抄家滅族。”
拜媒體發(fā)達、資訊流通之賜,特偵組針對事情原委做了詳實説明後,大家立刻明白是怎麼回事了。陳致中想扮演“爆料者”,指控司法對他“抄家滅族”,反而踢爆了自己的料,應(yīng)是他始料所未及。
文章最後説,五都選舉在即,翻雲(yún)覆雨的選舉招式必然像連續(xù)劇般出籠,手握選票的老百姓,要格外當(dāng)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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