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吳淑珍9月11日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最新一期香港《亞洲週刊》發(fā)表題為:“扁弊案綁架民進黨的悲劇”一文,全文摘錄如下:
陳水扁所涉弊案多不勝數(shù),“九一一”初審宣判只是開始。陳水扁在司法上被判重罪,其實他敗壞臺灣之罪更大。整個臺灣要走出扁案的陰影和被扭曲的政治文化與價值,可能為時更長。
臺灣的“世紀大審”——對陳水扁夫婦及家人親信所涉弊案的審判,已于9月1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及吳淑珍皆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合計罰金五億(新臺幣,下同)公帑;他們的兒子陳致中和媳婦黃睿靚則分別被判2年6個月及1年8個月有期徒刑及3億罰金;其他10名被告亦分別遭到程度不等的量刑,卸任“元首”而判重刑,可謂歷史首見。
陳水扁弊案無論層級之高,規(guī)模之大,所涉金錢之多,都是臺灣有史以來的最高紀錄;而由弊案起訴審判以來所呈現(xiàn)的案情,也可看出其濫權貪腐膽大的程度亦確實罕見,法官在判決書裏直言此案是“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已可見此案對臺灣傷害之大。陳水扁家族一一被判重罪,實可為濫權貪腐者誡!
對臺灣政情有理解者皆知,陳水扁在2000年至2008年的8年任期內(nèi),其濫權貪腐的惡形惡狀確實駭人聽聞。他們不僅公款私用,收受賄賂,從事各種非法利益的交換;搞到後來甚至官職都可以買賣。臺灣官員的敗壞,政治的腐化,社會風氣的沉淪,都到了令人嘆為觀止的程度,陳水扁在司法上被判重罪,其實他敗壞臺灣之罪更大。這也是2006年臺灣人民忍無可忍,而有“百萬紅衫軍”倒扁運動的原因。現(xiàn)在被審判決,陳水扁夫婦及家人親信被判重罪,絕大多數(shù)民意皆認為量刑適當,足見陳水扁今天的下場實在是咎由自取。
必須指出,陳水扁所涉弊案多不勝數(shù),“九一一”初審宣判的,只是“機要費案”等四案而已,還有更多案件如賣官案、“外交”秘帳案等將接踵而來,而更大的“二次金改”案則仍在偵辦中。“二次金改”案乃是陳水扁以金融改革之名,將多家公有行庫私相授受給民營金融控股公司,該案所涉更廣,牽涉到的金錢數(shù)量更為龐大。這也意味著“九一一”的審判只是個開始。陳水扁弊案要全部走完司法程式,可能還要兩三年時間,而整個臺灣要走出扁案的陰影和被扭曲的政治文化與價值,則可能為時更長。
陳水扁8年任期內(nèi)不能真正的致力改革,只懂得搞特權貪腐,對內(nèi)則只會搞民粹分化及製造對立,對外則持續(xù)挑釁北京,而他借此收割政治利益。當陳水扁把政治搞得如此廉價,整個臺灣當然就為此付出慘痛代價:
——打一開始,他就對自己的濫權貪腐毫無羞愧之心,而是將其政治化,宣稱“這是北京打壓他的陰謀”,是對他的“政治追殺”和“抄家滅祖”。他的整個邏輯思維,就是要把整個弊案移植到臺灣族群鬥爭的民粹情緒中,臺灣族群藍綠鬥爭也因為他的弊案更為尖銳。在他的操弄下,臺灣的政治和司法價值形成了雙重標準,雙重標準即無標準。臺灣已成了無是無非的社會。
——陳水扁無所不用其極的將他的弊案政治化,這等於他已用弊案將整個民進黨綁架。於是民進黨內(nèi)還有點是非之心的人已完全被消音,而極端挺扁的人則成了主流。
因此,陳水扁除了濫權貪腐有司法上的罪之外,他還有撕裂臺灣、強化對立、綁架民進黨等道德上與政治上更大的罪。在陳水扁弊案審理期間,陳水扁三度絕食,又企圖煽起民眾情緒。他的所作所為,有識者固然嗤之以鼻,但不能否認,他在煽動“臺獨”民粹上的確産生相當作用。這也使得臺灣因而增加了許多反理性的不確定因素。例如,他將自己弊案被追究説成是“政治追殺”、“政治迫害”。
陳水扁一審被判重刑,這是法治及政治價值的正面決定。
[責任編輯: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