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穩(wěn)則國家穩(wěn) 制度強則國家強
原標題:制度穩(wěn)則國家穩(wěn) 制度強則國家強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chuàng)造,是在我國政治發(fā)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fā)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高屋建瓴、內涵豐富,站在歷史與時代的高度,鮮明闡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原則和特點,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我們在黨的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指明根本方向。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所謂“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為國家厘細務百,不若定大計一”,制度就是治理國家最為重要的“大德”與“大計”。作為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僅在組織和制度形式上具有最廣泛的代表性,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而且在歷史與實踐的考驗中,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guī)範化、程式化,有效保證了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週期率,為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穩(wěn)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自建立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得到了全國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和堅定支援,充分證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yōu)越性。
全過程人民民主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獨特優(yōu)勢。我們黨走過百年曆程,從革命、戰(zhàn)爭年代爭取民主,到建立新中國後探索和實行民主,始終秉持著要讓人民當家作主的堅定信念。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更是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發(fā)展出了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和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通過更為健全的民主制度、愈加豐富的民主形式、日益暢通的民主渠道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我們不斷努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滿足人民對更美好生活的嚮往。
名非天造,必從其實。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指出:“人民是否有權來為自己建立新的國家制度呢?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應該是絕對肯定的,因為國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現人民的意志,那它就變成有名無實的東西了。”多年來,各級人大代表履職盡責、紮根人民,説真心話、出好主意:從完善生態(tài)補償機制到發(fā)展清潔能源,從嚴懲“馬路殺手”到杜絕“舌尖上的浪費”……通過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民法典問世推動了人民權利保護更上層樓,表決通過香港國安法確保了“一國兩制”事業(yè)行穩(wěn)致遠……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不斷與時俱進、完善發(fā)展的過程中,取得了豐碩成果、展現了生機活力。
制度穩(wěn)則國家穩(wěn),制度強則國家強。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們要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讓制度優(yōu)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接續(xù)奮鬥,續(xù)寫人類政治文明更加輝煌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