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央企首度行使總經理選聘權 國企改革"頗有分量"一步
記者16日從國務院國資委了解到,中央企業(yè)新興際華集團日前通過董事會選聘方式完成總經理選聘,董事長劉明忠代表董事會宣佈聘任楊彬為集團公司總經理,並與之簽訂《總經理聘用合同書》並頒發(fā)聘書,這是央企董事會首度行使總經理選聘權。
“這標誌著國有企業(yè)改革邁出堅實的一步,分量很足。”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張春曉説,此舉是國有企業(yè)所有權、經營權實現(xiàn)有效分離,完善國有資産經營權的重要表現(xiàn),具有良好的示範效應,對下一步國企改革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體系是有益的探索。
中國企業(yè)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分析説,此舉意義重大,企業(yè)經營層是採用任命制還是董事會選聘制,是政企是否真正實現(xiàn)分開的重要標誌,也是企業(yè)所有權和經營權是否分開的重要體現(xiàn),通過董事會選聘總經理,意味著市場在國企治理體系中開始發(fā)揮更為重要作用。
不久前公佈的國企改革綱領性文件《關於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三個歸位”,其中重要一項就是將依法應由企業(yè)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一級企業(yè),將延伸到子企業(yè)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於一級企業(yè)。指導意見並明確,切實落實和維護董事會職權,法無授權任何政府部門和機構不得干預。
董事會獨立選聘總經理,是公司法賦予董事會的一項基本權力,同時是市場經濟基本的公司治理規(guī)範。然而在實踐中,董事會選聘總經理更多的是流於形式,國有企業(yè)總經理通常由各級國資委或組織部門任命産生。
秉持為國資國企改革探路的初衷,國務院國資委在去年7月開展包括董事會行使高級管理人員選聘、業(yè)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職權試點在內的“四項改革”試點,六家央企進入首批試點。作為首批試點企業(yè),新興際華集團一個重要探索任務就是董事會行使包括總經理在內的企業(yè)高級管理人員選聘。
而記者也從有關權威人士處了解到,國資委進行試點的一個考慮,就是計劃未來逐步放開對央企經營層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命,將包括總經理在內的企業(yè)經營層高管選聘權放給企業(yè)董事會。
“選聘只是一種形式和手段,關鍵是完善選聘的評價體系和選聘的操作方式,還有選聘的運作平臺,這些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讓選聘過程更加市場化。”張春曉還提醒,在堅持市場化方向的同時,還必須強化黨管幹部原則與市場化選聘相結合,黨管幹部是原則,也是紅線,不可動搖。
[責任編輯: 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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