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部分受害村民正準備諮詢律師,希望能追回更多的本金。記者 蔣大偉 攝
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份期間,招遠市的路某打著高息存款的旗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造成49戶村民134萬資金無法返還。日前,招遠市人民法院下發(fā)刑事判決書,以29.6%比例返還受害村民的本金。
2月7日,記者在招遠市人民法院見到了正在諮詢案件情況的部分受害村民。
“我們都是招遠市大秦家街道辦事處橋石頭村的村民,騙走我們錢的路某也是我們村的村民,兔子還不吃窩邊草,他卻來騙我們這些鄰居。”一位受害的村民説。
路某在招遠市泰康保險工作,當時以公司的名義,打著高息存款的名義吸收村民的存款。
“2011年4月份開始存款的,一次的封閉期為3個月,存9600元三個月後可返還1萬元。”受害人路先生説,之前曾按時返還過,所以大家才沒有懷疑。
據(jù)了解,最後一次有49戶村民存入數(shù)目不同的資金,少的有1萬元、2萬元,多的則有6萬元,最後一次存入的資金總額為134萬元。
記者從受害村民的提供的存款合同看到,所謂的合同是一份股權(quán)投資理財協(xié)議,協(xié)議中甲方為當事人,乙方為天津億泓股權(quán)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基金認購額度每份為1萬元,封閉期為三個月。
“此案已經(jīng)于2014年1月30日下達了刑事判決書,涉案的路某行為構(gòu)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家屬主動退贓共計31.3萬元,我們又在調(diào)查49名受害人退還本金接受底線的基礎(chǔ)上,確定了以29.6%的比例返還受害者的本金,被告人路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招遠市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春東説。
“最後一次存入了6萬元,辛辛苦苦一輩子存的錢一下搭了進去,現(xiàn)在真的沒辦法了,以29.6%的比例返還真的不滿意,希望能夠更多地追回自己的本金。”77歲的受害人張先生面對這樣的結(jié)果並不滿意。
記者調(diào)查
高收益的餡餅下藏著陷阱
記者發(fā)現(xiàn),捲入此案的大多數(shù)是年齡比較大的村民,由於村民們自身對於資金投資的風險估計不足,加上路某利用公司招牌和鄰里感情,這才上了當。
“被告人路某將吸收的部分存款匯入天津億泓股權(quán)投資基金有限公司,路某屬於最底層的一級,在我們調(diào)查中龍口的韓某為路某的上線,據(jù)調(diào)查,以三個月為封閉期,吸收的每一萬元存款,路某可以得到1400元收益,存款村民能得到400元收益。這樣高的收益怎麼可能持續(xù)很久,只是通過前幾次的對諾來吸引更多村民投入更多地存款,最後再卷款逃跑。”招遠市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春東説。
村民希望討回更多損失
據(jù)了解,該案是招遠市人民法院受理審判的第一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類案件,在處理該案期間本著最大化為受害人追回資金為原則,同時逐一對受害人進行走訪了解他們對退還本金的接受底線。
“對於此類案件,被害人無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責任的起訴,被告人對於涉案贓款只也是獲取了一部分,公安機關(guān)在調(diào)查時被告人稱其已經(jīng)將收益的這部分錢款花費,法院無法強制將被告人現(xiàn)有的財産強制執(zhí)行來賠付受害人的損失。”王春東説。
據(jù)了解,目前已經(jīng)有30多戶受害村民到法院領(lǐng)取了29.6%比例的本金返還。還有十幾戶村民對此比例不滿意,稱以40%的比例返還本金才能接受。
“村民對該判決不服的話,可以向檢察機關(guān)提起抗訴。此外由於大部分資金匯入天津億泓股權(quán)投資基金有限公司,若將來能從該公司討回部分被騙資金,相關(guān)受害人還有可能再追回一些損失。”王春東説。
記者了解到,由於這家公司在天津,暫時還沒有受害村民前去了解這家公司的情況。(記者 蔣大偉)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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