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9歲的自貢男子劉海光是無業(yè)遊民,但他卻很會吹噓自己,經(jīng)過一番語言包裝,他將自己搖身一變成了一個人脈關(guān)係廣又樂於助人的人。謊言的背後,是在去年 4 月和 5 月期間,劉海光先後通過吹噓哄騙,假借幫人買車、辦保險,在騙得1人4萬餘元又變賣另一人車輛後玩起了消失。今年3月,這名“靠嘴”吃飯的犯罪嫌疑人最終落網(wǎng),被依法刑事拘留。
遇到熱心人
租借頂燈還幫忙買車
劉海光家住貢井區(qū)長土鎮(zhèn),去年4月,他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計程車司機陳偉河。閒聊中,陳偉河向劉海光訴苦,説幫別人開計程車不僅每天起早貪黑非常辛苦,而且掙不了什麼錢。於是,陳偉河就産生了自己買計程車當老闆的想法,但苦於沒有計程車頂燈,因此願望只得落空。
聽了陳偉河的話後,劉海光當即表示,自己能幫助陳偉河當上計程車老闆。劉海光説,他正好有一個計程車頂燈,正掛靠在自貢一家計程車公司,如果陳偉河有興趣,他可以將頂燈租借給他用。同時,劉海光還聲稱,自己跟一些車商非常要好,他還可以幫忙給陳購買一輛大眾牌計程車。
當天,二人聊得很是投機,並達成了口頭協(xié)議,約定在2014年5月10日和24日分別正式簽訂計程車頂燈租用協(xié)議和購車協(xié)議。
原來是騙子
騙走他42000元購車款
回家後的劉海光並沒有閒下來,而是開始著手偽造某計程車公司的公章和購車合同。到了約定時間,當看到劉海光出具的公章和購車合時,陳偉河對租用計程車頂燈和購車一事深信不疑,以為自己是碰上了大好人。於是陳偉河當即簽字,並一次性付給了劉海光42000元先期費用。
然而此事之後,本想著當計程車老闆的陳偉河卻發(fā)現(xiàn),租用計程車頂燈和購車一事遲遲沒有下文,不僅打電話聯(lián)繫不上劉海光,通過朋友也無法找到他,這個人就像人間蒸發(fā)了一樣。這時,陳偉河如夢初醒,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於是他趕緊向貢井公安分局經(jīng)偵大隊報了案。
接到陳偉河的報警後不久,一位名叫羅濤的市民也來到該大隊報案,稱自己的一輛鈴木牌羚羊轎車被一個叫劉海光的人騙走了。
不止他被騙
騙了5萬餘元終被抓
辦案民警經(jīng)調(diào)查了解到,2014年5月初,經(jīng)朋友介紹,羅濤認識了劉海光。在獲知羅濤的羚羊轎車保險即將到期的消息後,劉海光開始向其吹噓自己在保險公司很有關(guān)係,能夠幫忙辦理保險業(yè)務。
信以為真的羅濤於是請劉海光幫忙為自己的車子辦理保險手續(xù),並將車輛及行駛證、購車手續(xù)等都交給了劉海光。然而,拿到車輛的所有證件後,劉海光並沒有幫其辦理保險,而是將這車輛開到二手車市場,以12000元的價格進行了變賣。
辦案民警在偵破案件過程中,同樣也沒有發(fā)現(xiàn)劉海光的蹤跡,於是貢井公安分局經(jīng)偵大隊對劉海光進行了網(wǎng)上追逃。
今年3月19日,大安公安分局鳳凰派出所傳來消息,民警在馬吃水附近將劉海光抓獲。隨即,劉海光被移交到了貢井公安分局經(jīng)偵大隊。到案後,劉海光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警方提醒
委託他人辦事 一定要核實對方身份
4月2日,記者從貢井公安分局經(jīng)偵大隊辦案民警處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海光已被貢井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審理中。
辦案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在委託他人辦事時,一定要對對方的身份進行調(diào)查核實,切莫輕信他人,以免上當受騙的情況再次發(fā)生。(文中人物為化名)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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