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大阪5月15日電(記者馬興華)日本大阪國稅局在對松下電器公司進行稅務調查後發(fā)現(xiàn),截至2013年3月的兩年間,松下漏報與其海外子公司交易約100億日元(約合1億美元)。
日本媒體15日報道説,松下公司承擔其多家海外子公司的商品開發(fā)費約100億日元,大阪國稅局認定其中約3000萬日元(約30萬美元)為惡意隱瞞所得。由於瞞報部分與過去的差額相抵,追繳稅額包括加重稅在內預計約為2億日元。
松下公司2012年也曾陷入“逃稅門”。從2009年4月到2011年3月,松下公司漏報約110億日元的營業(yè)收入,致使公司年終處於財務虧損狀態(tài),從而躲過鉅額法人稅。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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