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沃爾瑪使用過期原材料製作熟食、煎炸用油“一個月不換”的一個多月後,沃爾瑪深圳洪湖店4名員工等來的不是企業(yè)的道歉,而是自己的解聘合同書。
深圳沃爾瑪洪湖店的“黑油”事件始於今年8月7日,舉報人通過視頻舉證該店煎炸用油“一個月不換”,以及涉嫌用過期肉等原材料製作熟食等問題。還有員工證實確實存在使用過期食材及長蟲大米的情況。
一個多月後,沃爾瑪對舉報人作出了解聘的決定。記者了解到,沃爾瑪對舉報人的解聘緣由為其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同時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為了保證舉報資訊的可信度,有關(guān)部門常對實名舉報“優(yōu)先辦理”。然而,由於缺少保護舉報人的法律和機構(gòu),本是揭開安全黑洞的打假“鬥士”,卻成了違反企業(yè)“家規(guī)”的“內(nèi)鬼”,這在反腐和食品安全等領(lǐng)域,都是不少舉報人曾面對的尷尬局面。本是打假的“正義鬥士”,卻保不住自己的一紙聘書。
[責(zé)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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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注臺灣食品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