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新聞發(fā)言人劉敏12日做客中新網財經頻道視頻訪談間。中新網 李卿 攝
中新網3月12日電 新消法執(zhí)行即將一週年,消費者在維權中遇到了不少新問題。新消法及相關制度規(guī)定,通過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的商品,應當按照新消法規(guī)定,進行“7天無理由退貨”。這些規(guī)定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網路購物“7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如果消費者“7天無理由退貨”遭拒,就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如果情況屬實,工商部門就會按照新消法的第五十六條做出處罰,處罰上限是50萬。
12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新聞發(fā)言人劉敏做客中新網財經頻道視頻訪談間時表示,新消法的這一規(guī)定,是為了更好懲治違法者,同時保持法律的威懾力,就目前他了解到的情況看,各個行政機關還所沒有開出過這麼大的罰單。
劉敏認為其中的原因有二,首先是執(zhí)法過程中,確實沒遇到過這麼嚴重、惡劣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跟法律的操作性制定有關,法律存在一定的操作性問題。
劉敏認為:“國家工商總局近期推出了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處罰措施,對七天無理由退貨這個問題又做出了一些新的規(guī)定,給行政執(zhí)法機關提供了更具備操作性的法律依據。”他認為這些措施出臺以後,會更加有利於行政執(zhí)法機關對網購市場和電商進行監(jiān)管。(中新網財經頻道)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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