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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拆遷索10套房無果被強拆 全家派出所借宿18天

      2014-11-28 08:29 來源:荊楚網 字號:       轉發(fā) 列印

        原標題:居民拆遷索10套房無果被強拆 全家派出所借宿18天

        圖為:孟母楊文華和家人回來看看被強拆的自家樓房

        這本是位於孝感市孝南區(qū)書院街道永建巷的一座三層小樓,也是孟鑫一家6口人居住30年的私宅。一個多月前的10月18日,20多名手持棍棒的陌生人衝進屋,將孟鑫與母親等人推上一輛麵包車帶走。等他們再回來時,房子已成廢墟。

        恐懼、不安和憤怒衝擊著他們,失去了棲身之地的孟鑫一家人涌進了派出所。他們帶上被褥,在書院街派出所會議室住了下來,直到18天后的11月4日才搬離。

        強拆後的第二天,警方就將強拆事件涉案人徐某抓獲,不久後拆遷公司副總鄒某歸案。

        截至昨日,當地街辦仍在協(xié)調處理此事,寄宿在親友家的孟鑫還在等待最終的處理結果。

        本報記者數次趕赴孝感,深入調查多方,試圖還原這起沒有贏家的強拆事件,以引起人們的思考。

        孟鑫一家 住了30年的老樓成廢墟

        孟家的三層樓始建於1984年,佔地約500多平米。位於孝感市永新路北側,屬於老城區(qū)的中心地帶。房裏住著孟鑫夫妻和兩個孩子,孟母楊文華、孟鑫大哥孟慶軍共6口人。房産證上是楊文華的名字。

        10月18日中午12時,孟鑫大哥孟慶軍出差在外,家裏其他人都在。

        上樓時,孟鑫看到窗外有20多個“拿著棒子”的人向他家裏撲過來,他大喊了一聲“你們做什麼?”可很快,20多人破門而入,將他們一家人控制,帶到外面強行推上一輛麵包車。車裏還擠進了7個人,將孟鑫一家團團圍在中間。

        麵包車向城外行駛,孟鑫一家嚇得不敢動彈。一路上,孟鑫大聲地質問對方到底想幹什麼,可一群人圍著他們,只是説想談談房子的事。車一直在兜圈子,約3個小時後,車上人接了一個電話,於是停車將孟鑫一家推到路邊。孟鑫連忙報警,又拼命往家裏趕。可回到門口,眼前的景象讓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三層小樓已成廢墟。

        11月7日,記者站在孟家原址,瓦礫中仍可見殘破的傢具,一個電飯煲被扔在路旁,裏面還有未煮熟的一鍋米飯。

        變故發(fā)生後,孟鑫檢查了這棟屋子,家中的電視機、煤氣罐等物被搬出來,冰箱、空調等電器,被埋在廢墟下。年近七旬的孟母楊文華説:“什麼都沒了。”

        當地派出所 會議室裏住了孟家五口

        書院街派出所的民警至今還記得,10月18日下午,孟鑫一家在派出所做完筆錄後,沒有離開。他們很快運來了被褥和衣服,決定住在這裡。

        孟鑫對記者説,“是因為害怕,覺得自己人身安全沒有保證”。

        留下來後,孟家人在派出所值班室打地鋪,睡了一夜。第二天,一家5口被請到派出所二樓會議室,“説是為了不影響派出所正常工作”。

        會議室大約20多平方米,一家人開始時自己買盒飯來吃,而後,孟鑫的妹妹孟霞從家裏帶來了一個電飯煲,一家人偶爾在這裡煮粥喝。

        書院街派出所負責人曾數次找到孟家人談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但孟鑫堅稱“無處可去,在這裡最安全”。書院街道辦事處也提出,在外為其開房或是租房,均遭到拒絕。

        “事實上,他們長期滯留在派出所,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派出所負責人有些無奈地表示,“但考慮到他們是受害人,不好對他們採取強硬措施。”有一次,警方要在會議室裏召開視頻會議,不得不先把住在這裡的一家人清場,被褥整理乾淨,再召開會議。

        直到11月4日,孝南區(qū)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隊長蔡志軍勸説孟家人離開時,已經準備好了對他們進行行政拘留的文書。不過當日的勸説起到了效果,孟家人終於搬出派出所,處罰也未執(zhí)行。

        拆遷公司 強拆事件涉案兩人被刑拘

        孟鑫家的房子遭強拆當天,孝南警方對此進行立案調查,並將此事件定性為“性質惡劣,案值巨大”。

        10月19日,孝南警方在書院街抓獲28歲的孝南區(qū)三汊鎮(zhèn)人徐某,隨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鄒某歸案。警方調查得知,鄒某係拆遷公司副總,徐某則是拆遷承包方。

        孟家所屬的永新片區(qū)舊城改造項目,開發(fā)商是湖北同升鵬祥置業(yè)有限公司(下稱同升鵬祥公司)。該公司永新項目部沈姓經理透露,永新片區(qū)的拆遷工程,他們承包給了當地的湖北華洲房屋拆遷有限公司(下稱華洲拆遷公司)。同升鵬祥公司與華洲拆遷公司簽訂的拆遷合同中,約定的拆遷最後期限為10月30日。

        華洲拆遷法定代表人魯少華告訴記者,永新片區(qū)確實是華洲在負責拆遷。但是今年8月份,他因為身體欠佳,到武漢進行治療,因而將永新片區(qū)最後一家未拆樓,也就是孟鑫家,轉包給了徐某。“他沒有什麼事做,想做點事,我就包給他了。”魯少華説。而鄒某,則為華洲拆遷公司的副總。

        孝南警方查明,10月18日12時許,犯罪嫌疑人徐某、鄒某糾集20余名社會人員,竄至書院街永新路永建巷22號孟鑫家中,強行將孟鑫一家五口用麵包車帶離至孝漢大道三汊鎮(zhèn)路段,並趁機將孟鑫家一棟3層樓房強行拆除,涉案價值100余萬元。目前,徐某、鄒某二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轄區(qū)街辦 孟家拆遷難成了一塊心病

        談起孟家的強拆事件,孝南區(qū)書院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拿出厚厚一沓材料。負責協(xié)調該區(qū)域拆遷的書院街辦副書記彭連成説,為這個事,已經頭疼了一兩年。

        永新片區(qū)屬老舊城區(qū),房屋密集,通道狹窄,在2011年納入舊城改造項目。一期涉及的170戶居民,至今已有169戶簽訂了拆遷協(xié)議,只剩孟鑫一家對拆遷補償標準有異議,一直不願簽協(xié)議。

        根據統(tǒng)一的《書院街永新片區(qū)綜合改造城西八組拆遷安置補償方案》,樓房第一層按照1:1.2還建,2樓以上以1:1.1還建。項目用地是宅基地的,以250元每平方米補償。彭連成説,根據該方案,孟鑫家拆遷計算面積為590.84平方米,應還建面積為609.16平方米,補償款12萬餘元。然而孟家提出的補償標準卻是,10套房子(總計1200平方米),兩個車庫,150萬元補償款。

        差距太大,雙方一直僵持不下。

        彭連成説,孟家成了片區(qū)拆遷“釘子戶”後,他們曾多次組織工作人員到府協(xié)調,可屢屢碰壁,孟家房子的拆遷問題幾乎成了街道辦的一塊心病。

        因為孟家的拆遷未能完成,該區(qū)域的還建房也遲遲無法動工。其他已經外遷的居民眼看回遷一拖再拖,多次前往街道辦陳情,他們要求“街道領導出面協(xié)調,採取強有力的措施解決孟鑫家的拆遷問題,早日拆除後動工建設還建樓。”這給街辦帶來巨大壓力。

        強拆事件發(fā)生時,彭連成正在武漢開會,當晚他連夜趕回孝感,第二天就組織了街道辦與社區(qū)的工作人員去派出所裏和孟鑫商談,可孟鑫一家並沒有馬上搬出派出所。此後的十余天,街道辦成立專班,工作人員多次前往書院派出所和孟家人商談,他們一直勸説和安撫孟家人,希望他們早日搬出派出所。

        一起拆遷糾紛何以演變成刑事案件,這起強拆事件又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教訓與思考?連日來,記者與孟鑫一家、書院街道辦事處、書院街派出所、拆遷公司、開發(fā)商多次對話,他們都有各自的説辭。通過多方採訪,記者發(fā)現矛盾之所以愈積愈深,源於一個共同的原因:拆遷與被拆遷方之間缺乏足夠的相互理解與尊重,缺乏有效的溝通,缺乏真正坐下來商談的誠意。這個極端案例值得各方深思。

        拆遷戶:開出補償條件後無人商談

        這起強拆事件的最終癥結在於拆遷補償標準雙方談不攏。在採訪中,孟鑫的母親楊文華一直在説,“從來都沒有一個能‘説得上話’的人,來跟我們談判。”

        記者:為何你家對該區(qū)域統(tǒng)一的拆遷補償標準有異議呢?

        楊:我們家跟這裡其他人家不一樣。他們原來就是這裡的居民,我家是在上世紀80年代在這裡買地做的房子。平時村裏賣地分錢,從來也不會分給我們,我們要價高一點,自認為也是合理的。而且,我們還有一個這麼大的院子。

        記者:為什麼不跟開發(fā)商好好坐下來談談?

        楊:不是我們不願意坐下來談,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拆遷公司,只要有一個説得上話的人來跟我們談,我們還是願意談的。但是在我們提出補償條件後,就一直沒有下文。到最後就只剩我家未拆,我家電線一度被人剪斷,家裏養(yǎng)的大狼狗也被人用毒鏢射死,還經常有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到府騷擾,説一些威脅的話,這也讓我們更不願意拆。

        記者:房子被強拆之後,你們?yōu)槭颤N會想到搬到派出所去住?

        楊:我們沒地方去了。而且,派出所裏更安全。以前發(fā)生了這麼多事,我們也害怕。

        記者:你們是不是也想借用這種方式,向政府部門和派出所施加壓力?

        楊:也有這個因素在內。

        街道辦:沒想到會發(fā)生強拆這種事

        書院街街道辦副書記彭連成負責協(xié)調該區(qū)域拆遷工作,對於孟鑫家被強拆一事,他表示很震驚。

        記者:街道辦之前有沒有處理過強行拆遷之類的事情?

        彭:沒有,這起強拆事件是書院街街道辦轄區(qū)內的第一例,我們也沒想到會發(fā)生強拆這種事。我們一直強調,拆遷必須依法依規(guī)進行,嚴禁強拆。

        記者:強拆事件前後,街道辦做了哪些工作?

        彭:我們之前就拆遷補償問題,專門到孟家去了很多趟,但孟家提出的拆遷補償要求,大大高於轄區(qū)統(tǒng)一的補償標準。我們從中做了大量工作,也一直未果。

        記者:這件事發(fā)生後你們是怎麼處理的?

        彭:強拆事件發(fā)生後次日,我和幾個街道辦、社區(qū)的工作人員一早就趕到派出所。街道辦還成立專班,對這件事進行調查。我們支援孟家要求派出所立案調查的請求,街道辦還安排好了賓館,他們暫時無處可住的話可以住賓館。我們當時還説好調個挖掘機過來,看看廢墟裏還有什麼財物能幫他們取出來。

        記者:街道辦接下來還準備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彭:肯定要把事情弄清楚,目前還在等待公安機關的調查。不管怎麼説,強拆都是違法的,我們必須維護轄區(qū)居民的合法權益。同時我們還在孟家與開發(fā)商之間協(xié)調,希望能儘快將他們的拆遷補償問題落實。

        派出所:如此這般向警方施壓不妥

        “拆遷補償不是我們能管的,強拆事件發(fā)生了,我們第一時間立了案,現在也抓了兩名嫌疑人。我們是公安機關,只能負責辦案。”説這句話的時候,書院街派出所負責人的臉上,寫著“無奈”兩個字。

        記者:孟鑫一家人當時住在這裡,對你們工作影響大麼?

        警方:我們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事,影響肯定是很大的。他們住進派出所的會議室後,很多會議不得不擠在辦公室開。

        記者:聽説後來是孝南區(qū)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把他們勸走的?

        警方:是的。他們住進來後,我們派出所不方便出面處理這件事。在這起強拆事件中,他們畢竟也是受害者,而且無家可歸,我們也一直未採取強制措施。不過,這不是長久之計,對我們工作有影響,他們的行為也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所以,我們交由治安大隊出面處理。

        記者:對這件事,警方有什麼看法?

        警方:雖然他們的遭遇值得同情,可是這種做法很不可取。如果所有的報案人,為了督促警方辦案,都住進來,那派出所不是成了大雜院?我們還怎麼辦案?如此這般向警方施壓不妥。我們希望孟鑫一家,還有所有的報案人,都應該相信公安機關。

        拆遷公司:孟家拆遷轉包給了他人

        記者在孝感市工商局查詢得知,承包該區(qū)域拆遷的湖北華洲房屋拆遷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12月,註冊資本8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魯少華,其經營範圍是憑資質證書從事房屋拆遷,公司登記地址為孝感市漢孟路。然而,記者多方尋找,詢問多名當地人,均不知道漢孟路在何處。隨後,記者通過其他途徑,輾轉打聽到該公司法人代表魯少華的聯(lián)繫電話。

        記者:孟鑫家是不是你們公司的人強拆的?

        魯:這一片區(qū)確實是我們公司在負責拆遷。但是今年8月,我身體不好就到武漢治療,就將永新片區(qū)最後一家未拆樓,也就是孟鑫家,轉包給了徐某。我還跟徐某簽有合同。

        記者:我能否看一下這份合同?

        魯:我正在外面釣魚,沒有時間。

        記者:你們公司登記地址為漢孟路,孝感市好像沒有漢孟路啊?

        魯:我們公司在寶成路附近西大菜場那一塊,公司是租的房子,平時沒有人在。(記者事後前往其所説的位置,多方尋找,依然沒有找到這家公司。)

        記者:孟鑫家與你們談過拆遷補償的事麼?

        魯:我現在很忙,沒時間答覆你。(掛斷了電話,再打就無人接聽。)

        開發(fā)商:工期一拖再拖損失很大

        被拆遷區(qū)域的開發(fā)商為湖北同升鵬祥置業(yè)有限公司,正在該地塊開發(fā)名為“永新世家”的房地産項目。該項目一期房價為每平方米3800元起,目前已經部分建成,有現房出售。除了該公司負責永新片區(qū)的沈姓項目經理跟記者有過短暫電話交流外,湖北同升鵬祥置業(yè)有限公司其他人員均直接拒絕了採訪要求。

        記者:開發(fā)商與這起強拆事件有無關聯(lián)?

        沈:因為拆遷很繁瑣,拆遷事宜全部承包給湖北華洲房屋拆遷有限公司,開發(fā)商與他們簽訂了合同,至於拆遷具體事項,開發(fā)商就沒有過問。

        記者:你怎麼看你們開發(fā)的項目出現了強行拆遷事件?

        沈:永新世家由於拆遷一直沒有完成,工期一拖再拖,損失很大,加之已經拆遷住戶在外的食宿、銀行利息等問題,對開發(fā)商壓力也很大。拆遷戶遲遲住不上還建房,生活也受到影響。(楚天都市報 記者蘇雄 陳咏 特約記者陳實 統(tǒng)籌 張泉)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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