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重慶梁平支行,張凈夫婦的鉅款在這裡消失。
26日,長江商報報道了“重慶張凈夫婦十餘年前在農行存款120余萬元,因錢‘失蹤’狀告農行,反因詐騙罪獲刑4年。這一離奇案件引起最高人民法院、重慶市人大關注,重慶高院啟動再審程式並予以改判”的新聞。
報道引起了巨大的轟動,截至昨日,全國共有近700家新聞網站轉載,超過100家報紙轉發(fā)。昨日,重慶高院通過華龍網公佈了案件狀況並全文公佈了再審判決書。
重慶高院:刑事審判需要輿論監(jiān)督
昨日淩晨00:53,重慶門戶網站華龍網發(fā)出一條題為《“張凈詐騙再審案改判無罪”一事答記者問》的報道,專訪了重慶高院審監(jiān)庭負責人,作為對國內輿論監(jiān)督的回應。
華龍網記者向重慶高院審監(jiān)庭負責人提出了“再審改判無罪的法定依據是什麼?”“張凈再審宣判無罪後,能否獲得國家賠償?”“張凈改判無罪,你們有何評價?”三個問題。
該負責人介紹了審理情況,稱張凈詐騙案因證據不足,被改判無罪,符合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張凈如果依照法定程式提出申請後,重慶高院將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式。
該負責人稱,在刑事審判工作中,必須堅持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原則,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同時需要輿論監(jiān)督的參與和支援。
涉事農行行長:“道歉還不到時候”
華龍網同時發(fā)佈了該網記者對農行重慶市分行的採訪。該行發(fā)言人稱120余萬元“失蹤”的説法並不準確,2001年5月至2002年4月張凈以本人或其妻子的名義累計所存124萬元均已由涉案人員藍某某(農行員工)分別通過轉賬或取現轉入陳某某、雷某(二人為張凈的引資人)賬戶,張凈收到了部分高息。
該行稱“高度重視這一案件,將密切關注案件最新進展,已經成立專門調查組展開調查核實,並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同時,我行還將加強內部管理,切實維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防範類似事件的再次發(fā)生。”
網友普遍對農行的表態(tài)感到不滿。“到現在,銀行一點認錯的態(tài)度都沒有。”
張凈昨日接受長江商報記者採訪時,也對農行的“官腔”感到不可思議:“長達八年的時間(農行重慶分行)不調查,現在你調查哪門子?”他説,自己現在最需要的不是賠錢,而是賠禮道歉。
事實上,涉事的農行梁平支行對已經糾正的冤案,的確不以為然。該行行長張奎1月23日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採訪時對張凈“道歉、追責”的要求,漫不經心地説:道歉現在還不到時候,以後給他磕頭、扇自己耳刮子都行。
原判決認定張凈主動透露密碼的事實,其證據相互矛盾,不能證實為何能夠定罪?作為“共犯”的銀行內部人員,緣何量刑卻比儲戶輕?法院據以定罪的4張單據經鑒定沒有一張是真實簽名,那麼是誰在造假?在將民事糾紛轉為刑事案件過程中,銀行、偵查機關以及司法部門都扮演了什麼角色?又該為錯案承擔什麼責任?這些問題,備受網友關注,也是張凈的關注。據悉,張凈已向重慶市人大內司委提交報告,要求恢復名譽、查清事實真相、追查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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