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會同市政府相關部門制訂了調(diào)整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分配供應政策的方案,並於近日獲市政府審批同意,昨天下午公佈了相關方案。根據(jù)方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進一步放寬,租金補貼標準也有改變。新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
“下夾心層”申請廉租房更方便了
近年來,有市民群眾反映,尚有一些家庭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但也買不起共有産權(quán)保障住房,這部分家庭被稱為“下夾心層”。新方案中,本市今年進一步放寬了廉租住房的申請條件。以3人家庭為例:
□原政策規(guī)定,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600元以下(含1600元)、每人平均財産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才可以申請;
■按照新政策,家庭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100元以下(含2100元)、每人平均財産在8萬元以下(含8萬元)的可以申請。
廉租房租金配租補貼方案進一步細化
有市民群眾反映,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準偏低,較難在市場上租賃到合適的房源。新政策進一步細化了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額補貼方案。還是以3人家庭為例:
□原政策規(guī)定,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以下(含1200元)的,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實施補貼;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不含1200元)~1600元(含1600元)的,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的70%實施補貼。
■按照新政策,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實施補貼的對象保持不變;將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的70%實施補貼的對象調(diào)整為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不含1200元)~1700元(含1700元)的家庭;並新增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的40%實施補貼的對象為每人平均月可配收入在1700元(不含1700元)~2100元(含2100元)的家庭。
符合廉租房申請條件均可選擇實物配租
本市今年進一步放寬了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申請條件,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都可以按照規(guī)定選擇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而原政策規(guī)定,只有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孤老、殘疾、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烈屬等八類特殊家庭以及申請家庭人數(shù)點2人且每人平均居住面積點5平方米的家庭,才能申請實物配租。
在實物配租家庭的自付租金方面,政策也做了相應調(diào)整:
□原政策規(guī)定,在規(guī)定標準內(nèi)選房的,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實施補貼的家庭,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承擔自付租金;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的70%實施補貼的家庭,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6%承擔自付租金;
■按照新政策,在規(guī)定標準內(nèi)選房的,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實施補貼的家庭,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承擔自付租金;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的70%實施補貼的家庭,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6%承擔自付租金;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的40%實施補貼的家庭,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7%承擔自付租金。
[責任編輯: 范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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