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偽基站發(fā)送垃圾廣告代表稱處罰力度不夠
昨天,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行動通訊集團浙江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鄭傑提到,部分非法人員利用偽基站發(fā)送垃圾廣告、詐騙短信,但相關法律打擊力度不夠,違法成本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對加大處罰力度表示贊同,他稱,這是通訊發(fā)達之後面對的新情況,需要進一步研究。
鄭傑表示,目前,我們面臨很多利用無線電新型違法問題。最常見的就是違法分子利用偽基站向用戶發(fā)送垃圾短信、詐騙資訊,每天能發(fā)送幾十萬條。這種偽基站跟手提箱那麼大,可以放在車上或者拎在手裏,操作方便。偽基站的危害不僅是用戶接收垃圾短信,在接收短信時還會造成手機與運營商的拖網(wǎng),通訊中斷。
目前,根據(jù)現(xiàn)行的法律條文,只能根據(jù)行政處罰去處理,沒收偽基站設施,進行1000元到5000元的罰款,但這些違法分子被放出來後幾千元又可以購買新的偽基站。鄭傑建議,要加大對偽基站的打擊力度,研究適合無線電通訊的新的法律條文,增加違法成本。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表示,目前根據(jù)無線電管理條例和電信管理條例可以對其進行處罰,可能在力度上有待加強。這個是通訊比較發(fā)達之後的新情況,之前的法律條文沒有考慮到目前的狀況,對於這個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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