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10月起,我國司法機關開始對企業(yè)及個人在經濟活動中有違約失信者,通過法院網站“黑名單”方式公佈其姓名和個人頭像,讓全社會知曉他們的“老賴”行為。山東省政府近日決定延長15條高速公路收費,將以前承諾的收費期限任意延長,這種做法算不算“老賴”行為?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採訪。
【1問】 延長理由如何服眾?
山東省政府日前發(fā)佈消息,將延長泰萊高速萊城區(qū)與萊新高速連接線等6段高速公路收費期限;菏澤至東明等7段高速公路、濟南至聊城等2段高速公路收費期限屆滿,暫時延長收費期限1年。
我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guī)定,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
據(jù)了解,當?shù)夭块T給出的收費理由是,一是貸款沒還清,還有鉅額的養(yǎng)護費;二是等待新政策,看國家是否有長期收費政策出臺;三是個別路段免費會影響高速公路“整體性和完整性”;四是免費後不好管理。
近年來,任意設置高速公路收費期限的情況頗為多見。1987年開始收費的京石高速,收費年限到2029年,長達42年。而北京市審計局的一份報告顯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多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後還剩餘6億元左右。此外,首都機場高速、滬寧高速、滬杭高速等公路的收費期限均超過30年。
“‘最長不得超過15年’的規(guī)定沒有任何前置條件,沒有任何例外情形,‘錢沒還完,下面還有鉅額養(yǎng)護費’並不能成為延期收費的理由,未還清的貸款以及養(yǎng)護費應由政府財政埋單,這是公路的公益屬性決定的,也是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湖北金衛(wèi)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主任宮步坦説,山東地方政府隨意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明顯涉嫌違規(guī)。
【2問】 超期收費只為斂財?
常年開小貨車從山東萊蕪收購生薑到滕州銷售的中間商邱四具表示,從萊蕪到滕州150多公里,單趟高速過路費是100多元錢。
由於高速公路收費較高,各地收費站不時遇到汽車衝關逃費現(xiàn)象。以京藏高速青海倒淌河收費站為例,2011年開站時日均衝關50輛次,到2012年九十月份,日均達300到800輛次。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表示,衝關逃費肯定是司機違規(guī),但高速公路收費太高,顯然給貨運司機造成了很大壓力。
根據(jù)上市公司年報,滬寧高速公路每天的收費額在1197萬元,2013年三季度主營業(yè)務營業(yè)利潤率為49.8%。深圳高速、山東高速、成渝高速等上市公司利潤率大多在30%以上,這一利潤水準甚至超過金融、房地産等行業(yè)。
“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豐厚利潤加上15年的收費,為建設單位還貸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一些地方政府把高速公路的承包權、經營權轉讓給企業(yè),增加收費年限,是為了保護地方政府和企業(yè)的既得利益。這樣一來,等於企業(yè)與地方政府“合謀”,將高速公路當成了斂財工具。
十二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孫繼業(yè)反映,一些地方“政府還貸公路”變身為“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隨意提高,於是高速公路成了地方政府及相關企業(yè)的“提款機”。
聲 音
一些地方政府把高速公路的承包權、經營權轉讓給企業(yè),增加收費年限,是為了保護地方政府和企業(yè)的既得利益。這樣一來,等於企業(yè)與地方政府“合謀”,將高速公路當成了斂財工具。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
隨著以往一些公路還貸年限的逐步到期,“公路姓公”是大勢所趨。對高速公路的收費期限問題,最好的辦法是牢守政策“紅線”,不輕易開延長的“口子”。
——中央財經大學民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壯
■ 數(shù)説
一項網路調查顯示,95%的受訪者感覺身邊收費站很多,89%的受訪者稱高速收費成為出行嚴重負擔。
據(jù)新華社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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