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園雅居小區(qū),已建起13棟住宅樓。
住宅樓的外立面還未裝修,但據售樓處工作人員介紹,第一批開盤已經賣掉了99套。
小産權房10年“轉正”舉報人曝光運作黑幕
稱已向中紀委山東巡視組實名舉報涉賄政府工作人員
不久前,國土資源部、住建部兩部委聯合下發(fā)緊急通知,要求堅決叫停違法建設、銷售小産權房,並對其依法查處。然而,在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qū)上流村,經當地村委會同意、建在該村集體土地上的15棟、668套房子,經歷了拆除、沒收、罰款等處罰後,又經當地政府組織的招拍掛而轉正,並開始銷售。小産權房“轉正”,有人曝出其背後存在花錢買品質安全鑒定、虛假房産銷售額參與招拍掛、私刻公章等多種欺詐情況。近日,記者就該事件進行了深入調查。
京華時報記者張淑玲文/攝
□産權變身
小産權經10年運作變大産權
作為雍倫佳苑公司、傑盛公司的股東,李秀針分別佔有49%、50%的股份。然而,當傑盛公司競拍成功並取得土地所有權後,李秀針被通知她所佔的股份將由50%將至23%,另稱568套房已在招拍掛之前賣出,“這樣,我們基本就沒什麼利益了,我們曾從北京派出兩撥律師去要求看賬,都被拒絕了,所以,我這才決定把內幕曝光。”
李秀針稱,在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qū)南王家上流村,原建於農民集體土地上的15棟、668套住宅房,在頂了10年違法建設的帽子後,終於擁有了70年大産權。
該項目現名叫適園雅居,位於進出青島的咽喉要道,三面環(huán)山。青島曾投入37.1億元對其所處區(qū)域進行生態(tài)及基礎建設,項目周邊更有萬科、綠城、萬達等別墅及高檔社區(qū)。
6月10日下午,記者一踏上新修的濱海大道,便可看到多處“適園雅居”的桿柱廣告。該項目售樓處設在李滄區(qū)鬧市中心。6月12日下午,售樓處一工作人員介紹稱,該項目每平方米賣9000元至1.1萬元,“第一批開盤我們賣掉了99套,第二批計劃7月7日開盤,現在認籌1萬元,可抵3萬元。”
問及房産證,該工作人員稱這個項目曾是小産權房,“現在已經拿到了70年大産權。”他將記者帶至裏間,展示了項目所獲的土地證、規(guī)劃證、建設許可證、預售證等5證。
據了解,該項目最初建設成本每平方米400余元,當時銷售價平方米為800余元。按照目前每平方米1萬元的均價,這15棟、668套建築面積有75000余平方米的項目,市值將超7億元。
據悉,該項目的15棟樓,目前已建好13棟樓;另兩棟,一棟建到了第2層,一棟還未開工。
□項目由來
不銹鋼車間改建住宅樓
2012年4月10日,郝安峰作為鐘超英(青島理工大學工程品質檢測鑒定中心主任)受賄案一名證人,接受了青島市四方區(qū)檢察院的詢問。詢問筆錄顯示,該項目地塊原為李滄區(qū)南王家上流村耕地。1998年,青島市瑞豐德不銹鋼有限公司股東郝安峰租了這50畝土地,租期50年,每畝3萬元。
郝安峰本想生産不銹鋼産品,甚至在這塊地上已蓋了兩個車間。可後來聽説蓋小産權住宅往外賣很掙錢,他就找建築隊,在2003年4月蓋了15棟住宅樓。
“郝安峰與上流村村委會簽訂了租地合同,並提出要建小産權房賣了賺錢。村委會為其出具了售房合同,收款收據,並約定70%利潤歸郝安峰,30%歸村委會。”李秀針稱。
隨後一年內,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兩次處罰了瑞豐德公司,責令其拆除違建、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並兩次罰款。“每次處罰他們都只拆一點點兒,就是做做樣子。”李秀針稱。
2005年4月,青島市規(guī)劃局沒收了該項目,並移交給李滄區(qū)政府。此時,上流村原村委會負責人以破壞耕地罪被判刑。
據李秀針透露,作為該項目的建設方,郝安峰也被公安機關列為破壞耕地罪的犯罪嫌疑人。在被傳喚之前,他通過李滄區(qū)公安分局一老鄉(xiāng),疏通了當時經偵大隊的一辦案民警,送給該民警10萬元。在傳喚當天,辦案民警讓郝安峰住進傳染病醫(yī)院,開具B型肝炎嚴重傳染證明。通過該辦案民警運作,郝安峰被免於刑事追究。
為繼續(xù)爭取該項目,郝安峰聯繫到了在北京的老鄉(xiāng)程之友,稱程之友在北京一發(fā)改委下屬的媒體供職,可以幫忙辦手續(xù),“手續(xù)若能辦好,我把房子的股份給你一半。”郝安峰稱。
成立新公司“復活”小産權房
“那是在2007年五一期間,郝安峰及其妻子程玉蘭到北京來找我丈夫程之友,説搞了一批小産權房,被青島市規(guī)劃局給沒收了,説是非法建設。他們來找我們合作,説要籌備一部分錢,成立一個正規(guī)公司,和政府溝通,把項目承接過來。”李秀針稱。
據核算,該小産權房建築成本每平方米約400元,當時每平方米賣800余元,若能辦好規(guī)劃、土地等各類手續(xù),每平方米賣四五千元沒問題,再刨掉土地出讓金、配套費及各種稅費,總回款有3.5個億,可以賺到1.7億元,“他們多次勸,還專門來北京兩趟,無數遍地打電話,我們心動了。”李秀針稱。
2008年1月17日,北京雍倫佳苑房地産開發(fā)有限公司在北京註冊成立。該公司註冊資金為2900萬元,實交1000萬元,由郝安峰的兒子郝國瑞任法定代表人,佔股份51%;李秀針為股東,佔股份49%。
那時,項目的名字是雍倫花園。作為該項目的承建人,雍倫佳苑公司開始推動小産權房“轉正”。
□“變形”內幕
空殼公司承接小産權房處置項目
“北京這個公司,其實就是一個大公關公司。”李秀針稱,1000萬元註冊資金是一仲介公司的朋友墊資的,拿到營業(yè)執(zhí)照後,這1000萬元僅在在賬面上停了6天便被抽走。
公司有了工商執(zhí)照,便順利在銀行開戶,並刻製了公章,辦齊了相關手續(xù)。“我們複印了這套手續(xù),把它交給郝安峰父子,他倆就開始和李滄區(qū)政府對接,辦理小産權房轉正手續(xù)。”李秀針稱,2008年3月,經李滄區(qū)政府同意,雍倫佳苑公司承接了該小産權房處置項目。
郝安峰稱其以雍倫佳苑公司為名,按照李滄區(qū)政府的要求,委託青島理工大學工程品質檢測鑒定中心對15棟住宅樓進行品質安全鑒定。2008年10月,15棟住宅樓均拿到了鑒定安全的報告。
李滄區(qū)政府採納了這15棟住宅樓的安全報告,並接到了雍倫佳苑公司提交的在15棟住宅樓中,已賣掉568套住房的虛假材料。“提交這個虛假材料,是為將來的招拍掛做準備。若別的公司想競標,一聽668套房已賣得只剩了100套房子,幾乎沒有利潤了,就不會競標了。”李秀針稱。
2010年1月,雍倫佳苑公司已完成其相關使命,且面臨北京工商年檢。因其當時註冊資金為2900萬元,實交1000萬元,若想過年檢,則需補交1900萬元,郝國瑞、李秀針兩股東簽署協(xié)議,雍倫佳苑公司轉手變賣他人,雍倫佳苑公司名稱變更為北京政研投資有限公司,公章、稅務等手續(xù)也一併作廢。
私刻公章自稱項目公司通過招拍掛
2010年2月1日,以郝安峰的兒媳薛曉明為法定代表人的青島傑盛置業(yè)有限公司成立,在該公司中,薛曉明、李秀針各佔50%的股份。
李秀針稱,從此開始,李滄區(qū)政府便多次牽頭,組織有土地局、規(guī)劃局、村委會、街道辦等相關部門參加的碰頭會,以補辦規(guī)劃、土地、招拍掛等一系列手續(xù),以將其轉變?yōu)榇螽b權。
2011年5月19日,該項目主管部門李滄生態(tài)商住區(qū)建設辦公室向李滄區(qū)財政局致函,稱根據區(qū)政府第50次區(qū)長辦公會議紀要,要對15棟住宅樓的土地進行招拍掛及地上建築物一併進行招拍掛。雍倫佳苑公司作為原項目承建人,繼續(xù)完善該項目。
其實那時雍倫佳苑公司已被轉賣並變更。
2011年8月31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向李滄區(qū)政府發(fā)函,要求對該地塊的規(guī)劃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建設情況及品質狀況進行明確説明,以便編制招拍掛出讓文件。該函明確了該地塊將連同15棟住宅樓一起出讓,並由國土局與李滄區(qū)聯合舉辦。
2011年11月22日,青島市國土局發(fā)出了對該地塊及15棟住宅樓進行拍賣的公告。
因在李滄區(qū)政府、李滄區(qū)生態(tài)辦相關文件中均記載雍倫佳苑公司為該項目承建人,且完成了前期品質鑒定等工作,“為了介入該項目,2011年11月18日,傑盛公司私刻了雍倫佳苑公司的公章,自稱是雍倫佳苑公司的項目公司,報送至李滄區(qū)政府。”李秀針分析,雍倫佳苑公司的公章在2010年1月就作廢了,作廢兩年後公章又出現了,“這絕對是私刻的。”
作為雍倫佳苑公司的項目公司,傑盛如願對接了該小産權房招拍掛項目。2011年12月9日,傑盛公司以拍賣起叫價樓面價每平方米870元、總價6564元中標。
2012年9月22日,傑盛公司辦好了土地證,並在2013年辦齊了預售證、施工許可證等所有手續(xù)。15棟小産權房搖身變?yōu)閾碛?0年的大産權商品房項目,更名為適園雅居小區(qū),面向市場進行銷售。
□股東質疑
鑒定中心主任受賄做虛假報告
“15棟住宅樓建築品質過關,才好補辦手續(xù)。”李秀針稱,李滄區(qū)政府要求對15棟住宅樓進行品質鑒定。
郝安峰稱,2008年9月,李滄區(qū)政府要求找青島理工大學工程品質檢測鑒定中心。經人介紹,他找到了鑒定中心主任鐘超英,以雍倫佳苑公司的名義,委託該中心進行此次鑒定。2008年10月,15棟樓均拿到了結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當時,其實建成的只有13棟住宅樓,另外一棟剛開始建設,還有一棟未建設的也獲得了鑒定報告。”李秀針稱。
記者看到,這15棟住宅樓每棟均有一個鑒定報告。以其4號樓為例,其鑒定結論為:樓房的結構體系及地基基礎滿足國家規(guī)範要求;大部分結構構件安全有保證;少數構件不滿足現行結構規(guī)範要求,需採取補強、維護等處理措施。
“15棟住宅樓通過了品質鑒定,政府也採納了,但我認為這15個鑒定報告是花40萬元買來的。”李秀針稱,為能順利拿到鑒定報告,經雍倫佳苑公司安排,在40萬元的鑒定費中,有10萬元打入了鐘超英的個人賬戶。
鑒定中心主任鐘超英因此被舉報貪污受賄,並被當地檢察部門指控犯了職務侵佔罪。李秀針稱,因鑒定負責人收了10萬元,大家都懷疑該鑒定報告是否真實合法,“住宅樓有不少地方裸露著鋼筋,裂縫也很明顯,建築品質真的很差,”她説,直到今年5月,住宅樓在建成10年後,才開始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補強、維護。
虛構房屋銷售量欺詐招拍掛
2011年9月27日,李滄區(qū)政府採用了由雍倫佳苑公司出具的關於15棟住宅樓中,已賣掉568套的材料。“其實只賣掉了100多套房。”李秀針稱。
李滄區(qū)政府確認了該銷售數額。2011年9月27日,區(qū)政府致函青島市國土局,稱“678套住宅中,截至2004年9月15日,對外銷售住宅45套,解決瑞豐德公司等職工住房245套,以房抵工、抵料住宅260套,抵債138套,未銷售住宅110套。”
李秀針分析稱,雍倫公司出具已經賣掉568套的虛假材料,一是遮罩了其他開發(fā)商前來競標,因為僅剩的100套住房已幾無利潤可言。二是以已內定項目原承建人為由,影響到了其他開發(fā)商競標,“萬科當時也買了標書,結果被生態(tài)辦一負責人給勸退了,説該項目領導已內定,不要蹚這趟渾水,萬科最後退標了。”
政府多名工作人員涉嫌受賄
作為股東的李秀針接到了郝國瑞開具的“賄賂清單”。該清單顯示,郝國瑞通過香港和華設計公司一王姓負責人,在2009年12月1日,向李滄規(guī)劃分局工作人員公關費6萬元;向李滄區(qū)相關政府部門公關用費69萬元。“李滄區(qū)規(guī)劃局曾兩次斃掉該小産權房的規(guī)劃,郝家兩次送現金被拒,最後,郝安峰稱他自己去談條件,一負責人才提出給一親戚要一套房,半價就行。郝安峰稱,該領導人所稱的親戚,便是其情婦。”
李秀針稱,她曾以現金形式分5筆打給郝國瑞140多萬元,“他跟我説是送禮了,否則,我打給他的錢,幹什麼用了?”
據透露,截至2009年12月,雍倫佳苑公司向相關部門負責人行賄120余萬元,承諾贈送房産近10套。
今年5月19日,作為北京博倫雅苑公司原股東,以及青島傑盛公司股東,李秀針向中紀委山東巡視組實名舉報了李滄生態(tài)園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單世勇、趙利貴以虛假數據起草政府文件、瀆職、受賄等違法違紀問題。至目前為止,該舉報尚未有回音。
□政府回應
6月11日下午,李滄區(qū)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單偉、李滄生態(tài)辦副主任趙利貴及一孫姓負責人等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並對相關問題一一回應。
1涉案房一開始是違法建築
“小産權房的合法化,這個概念不是很準。”單偉稱,為15棟住宅樓補辦手續(xù),是10年前青島市政府確定的。
孫姓負責人稱,這些住宅樓一開始就是違法建築,它是村委會同意,在集體土地上蓋的房子,沒有任何手續(xù),所以不能叫小産權房。青島市政府有會議精神,對符合品質要求、也符合規(guī)劃的違法建築,盡可能走招拍掛
程式,完善手續(xù),“這是對違法建築的一個處置方式。現在曝出這麼多問題,是因為北京的雍倫佳苑公司、青島的傑盛公司兩個股東間出現了股權糾紛,打官司,才導致這個項目10年了才完善了手續(xù)。”
趙利貴稱,李滄區(qū)政府對該項目的處置其實只有執(zhí)行權,依據的是青島市政府(2009年)第104號文件《關於李滄東部違法建築處置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該紀要稱,要完善包括該項目在內的4宗土地違法建築的用地、規(guī)劃、徵地等手續(xù)。
“政府沒收了這個項目,沒收後可以全部推倒的,但考慮到實際狀況,推倒會給國家、社會造成很大浪費,所以不符合品質要求的都推倒了。這個項目沒有推倒過,是一直在完善手續(xù)。”
2個人受賄不影響認定鑒定報告
關於鑒定中心主任鐘超英受賄被查,為什麼招拍掛還採用該中心出具的品質鑒定報告一事,趙利貴稱,其不清楚鐘超英被查的情況,“即使鐘超英受賄,也是他個人的事。品質鑒定報告是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中心有資質,也沒人對該鑒定結論提質疑,所以政府認為該鑒定報告是合法有效的。”
“現在沒人説鑒定報告是假的,只是説那個人受賄了。”趙利貴稱。
3根據售房明細認定568套房被賣
關於由博倫佳苑公司所提交的已賣掉568套房是否真實、政府是否核查其售房合同等問題,趙利貴稱,當時是瑞豐德公司向政府提交了一個售房明細,“房子是人家自己賣的,我們看到了售房明細,故認定它已賣掉了568套,也就採用了這個數據。”
至於售樓處一工作人員介紹,適園雅居小區(qū)自今年4月7日開盤以來,第一批房源已賣出99套,第二批房源剛剛開始認籌,將於7月7日開盤銷售等情況,趙利貴稱,“也許售樓處不清楚房子是不是已被賣掉了,具體賣掉了多少,這可以請登記機關查一下。”
4公章是否作廢和政府沒關係
針對博倫佳苑公司已作廢公章被傑盛公司用以介入該項目問題,趙利貴回應稱,2003年,政府在沒收該項目時,確定的建設單位是瑞豐德公司。傑盛公司是通過招標中標的。關於博倫佳苑公司,政府和其並沒有任何往來。
關於博倫佳苑公司公章在作廢後被用於傑盛公司提交的《具結書》問題,該負責人稱,政府沒有見到該《具結書》。博倫佳苑公章用於其他相關文件的,那文件也只是區(qū)政府與各部門之間的內部交流。所以,其公章是否作廢,與政府沒關係,也沒有産生任何法律上的文件。
趙利貴還稱,2012年5月14日,網上便有帖子稱從開發(fā)商處得到消息,郝國瑞父子答應,由政府一負責人給項目供應建築材料,送給其一套房子,“我已就該證據進行公證,準備隨時提起訴訟,我可以負責任地説,我沒有要他的房子,沒有買他的房子,也沒讓親戚朋友買他們的房子。”
趙利貴稱,這個項目讓上流村村委負責人都因擅自佔用集體用地被判刑,鐘超英也被查出受賄,還引發(fā)了博倫佳苑公司、傑盛公司及其股東間的多個訴訟,“該抓的抓了,該判的判了。其他的你問我我也不清楚。”
□公司回復
“如有行賄證據請去檢舉”
6月15日,傑盛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曉明的丈夫郝國瑞回復稱,關於568套銷售房産,是在政府處置過程中,由原開發(fā)單位按政府要求,將銷售數據進行了整理統(tǒng)計,經審核後,納入了拍賣公示文件。傑盛公司參與了該項目的公開拍賣,並依法競得了該項目。
他表示,如有證據證明傑盛公司行賄,那麼請帶著舉報材料和相關證據,按照正規(guī)程式到公安、檢察機關依法進行檢舉。
若公司提供虛假材料招拍掛結果應是無效
■專家分析
法學專家、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義稱,目前,建在農村集體經濟土地上、向社會出售的房屋,均認為是小産權房。
關於該項目品質報告是否受負責人受賄影響的問題,王公義稱,若受賄人與該次鑒定有關係,應該重新做。若受賄人與該案無關,就不用重新做。
王公義指出,政府將該項目沒收並採用招拍掛程式,連地帶房一起賣,這無可厚非,但如果競標公司向政府提供虛假資料,那就是欺詐行為。他説,政府需對企業(yè)提供的參加招拍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你沒有審查,企業(yè)説是已經賣了568套,給你一個明細,你就認為它賣了568套,政府應該為此承擔責任,這樣的招拍掛是無效的。”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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