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劉洋)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自2012年就糾紛不止,昨天,記者從北京市三中院獲悉,王老吉再次起訴加多寶,索賠金額達2000萬元。目前該院已受理此案,正在審理中。
原告方王老吉稱,被告在店堂告示、電視媒體、報刊雜誌、網(wǎng)際網(wǎng)路及産品包裝等各類途徑發(fā)佈、傳播“加多寶涼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以及與此內容或表達近似的廣告內容,侵佔了王老吉涼茶的商品聲譽,構成虛假宣傳,給原告造成了巨大損害。因此,請求三中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2000萬及合理維權費用100萬元。
對此,加多寶方面昨晚表示,加多寶的數(shù)據(jù)是由國家權威機構中國行業(yè)企業(yè)資訊發(fā)佈中心發(fā)佈,顯示加多寶涼茶在2012年的銷量穩(wěn)居涼茶行業(yè)第一名,市場份額佔比達80%以上,數(shù)據(jù)來源真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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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與加多寶的官司之爭
2012.7.16
北京一中院終審裁定加多寶禁用王老吉商標,王老吉的商標之爭暫時告一段落。之後,紅罐“王老吉”廣告更名“加多寶”。
2013.12.20
廣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加多寶停止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等改名廣告,並賠償原告廣藥王老吉損失及訴訟費1080余萬元。加多寶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
2013.12.24
加多寶因“怕上火喝王老吉”這條廣告語訴王老吉不正當競爭。重慶一中院判決認為,王老吉不構成不正當競爭,駁回加多寶公司索賠1000萬的訴求。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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