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房,但在限購令下又不具備購房條件,怎麼辦?有房産仲介説“給錢就能辦”。權錢交易下,形成了“限購令”下的房産交易黑色利益鏈。日前,深圳45人涉嫌違規(guī)出具購房證明被立案偵查。
事實再一次證明,再小的公權力,如果沒有有效的約束,都會導致腐敗。此案中最讓人詫異的,一是涉案人員級別之低,多為普通的窗口工作人員,二是涉案金額之高,少則幾萬數(shù)十萬,多則數(shù)百萬。前者表明工作流程、許可權設置也即制度層面的嚴重缺位,後者則表明監(jiān)管的滯後,小貪逐漸變成大貪,制度漏洞被個人的慾望撐得越來越大。
對於“限購令”漏洞,應儘快打上制度補丁,從根本上堵住黑色交易的通道。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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