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長沙起義
時間:2011-06-28 15:55 來源:辛亥百科
1911年5月,清政府為換取帝國主義的支援,悍然宣佈“鐵路國有”,旋即批準《川漢、粵漢鐵路借款合同》,將這兩大鐵路幹線抵押給英、美、德、法4國。清政府這一露骨的賣國行徑,激起了全國人民特別是湘、鄂、川、粵人民的義憤。湖南人民首先起而反對。5月13日,長沙紳商學各界刊發(fā)傳單,沉痛指出:“湖南幹路為全省命脈所關,將來借債修築,湘人財産性命,均操于外人之手,若不極力爭回,後患何堪設想?”次日,省會各團體一萬多人在教育會總會集會,反對“鐵路國有”政策,主張完全商辦,實力進行。一場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於是在長沙興起。5月16日,各界群眾又匯集在巡撫衙門前,請求巡撫楊文鼎向清政府轉(zhuǎn)達湖南人民的強烈抗議。湘路公司長株線上的萬餘名工人於是日停工進城,態(tài)度尤為激昂,沿途聲言:“如撫臺不允上奏挽回,商須罷市,學須停課,一般人民須抗租稅。”楊文鼎見群情激憤,害怕事態(tài)擴大,當即答應了群眾的要求。事後,楊文鼎被迫按民意電奏清廷,反受嚴旨“申飭”。6月上旬開始,在徐特立等進步教師的發(fā)動下,罷課浪潮席捲長沙各學堂,工農(nóng)商各界也紛紛行動起來。
在以長沙為中心的湖南保路運動的影響下,四川、湖北、廣東的保路運動迅速發(fā)展起來。當四川保路運動進入高潮之時,兩湖地區(qū)掀起了一場更大的革命風暴。1911年10月10日,湖北革命黨人在武昌發(fā)動了推翻清王朝腐朽統(tǒng)治的武裝起義。武昌起義勝利後,長沙于10月22日率先響應,一舉成功。
長沙能成為武昌起義的首應之區(qū),是以黃興、禹之謨、宋教仁、譚人鳳、焦達峰、陳作新為首的湖南革命黨人長期準備的結果。
長沙起義成功後,當即成立了以焦達峰、陳作新為正、副都督的“中華民國軍政府湖南都督府”,宣告了湖南革命政權的建立。與此同時,立憲派也活躍起來。他們首先迫使焦、陳同意,成立了參議院,舉譚延為院長;接著又在都督府設立民政、軍政兩部,分由譚延、黃鸞鳴為部長,從而在事實上控制了湖南政權。軍政府成立以後,迅即傳檄全省,號召各地反正,各道、府、州、縣聞風響應,到11月5日,全省除常德以西地區(qū)外,全部光復。清王朝在湖南260多年的封建專制統(tǒng)治宣告結束。緊接著軍政府著手鎮(zhèn)壓反動武裝,建立革命新秩序;掃除陋習,倡導新風;並派湘軍援鄂,支援全國的光復鬥爭。
焦達峰、陳作新領導的辛亥長沙起義,是全國第一個響應武昌起義的壯舉,鞏固了首義地區(qū)的勝利成果,極大地推動了其他省份的起義和獨立,加速了清朝統(tǒng)治在全國範圍的崩潰。
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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