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偕林1月16日在福建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上表示,過去一年,福建推動涉臺司法工作創(chuàng)新發(fā)展,加強涉臺司法審判專業(yè)化、互助規(guī)範化、服務精細化、交流常態(tài)化。
統計顯示,2018年,福建辦結涉臺案件1379件、司法互助案件4688件。
多年來,大陸賦予福建靈活開放的特殊政策,著力先行先試,探索兩岸交流合作新模式。福建各級司法部門立足特殊區(qū)位優(yōu)勢和工作實際,加強和創(chuàng)新涉臺司法,不斷完善涉臺案件審判、兩岸司法互助等。
吳偕林向會議所作的法院工作報告指出,2018年,福建研究制定司法惠臺措施,積極參與“臺商臺胞服務年”活動,全省45個法院設立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臺胞陪審員、調解員參與辦案637件,平潭法院完善涉臺民事規(guī)定查明適用機制,更好地維護臺商臺胞權益;舉辦第十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
除涉臺司法工作先行先試,福建還加強涉外、涉港澳、涉僑、海事海商和鐵路運輸審判工作,審結案件6700件,涉及5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
據法院工作報告,福建出臺30條舉措,服務“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qū)和自貿試驗區(qū)建設;廈門海事法院首次發(fā)佈雙語《海事審判白皮書》,力鵬船運公司船舶碰撞案入選全國海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記者 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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