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5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資改革的落實定下了最後期限。記者從全國31個省份的人力社保部門以及12333人力社保諮詢熱線處了解到,截至昨日,陜西、重慶、廣西、青海、福建、內蒙古和山東明確表示工資調整已部署落實,還有部分省份表示相關實施細則正在報中央批準。調整之下,大部分公務員的工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也有一些地區(qū)的公務員因基本工資提高導致納稅基數增大,再扣除養(yǎng)老金,工資“不升反降”。
陜西最高一月可漲近千元
昨日,記者從陜西省部分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了解到,6月的工資已經顯示有調整。該省人社廳一名負責人稱,陜西6月1日召開了工作佈置會,“平均漲了300多元,但具體到個人,有多有少。”該省的工資調整按照現(xiàn)有職級和工齡調整,“科級幹部漲了100多元,漲得最多的是臨近退休人員,最多可漲近千元。”
重慶市某機關公務員告訴新京報記者,身邊的同事這個月的工資都有變化,基本上調了100多元。據重慶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該局于6月14日佈置了工資調整工作,各區(qū)縣都按要求在6月調整了工資,平均漲幅300元左右。
廣西人社廳表示,已按國家統(tǒng)一文件調整了公務員工資和公務員養(yǎng)老金的繳納。據福建、青海、內蒙古等省份人社部門介紹,工資調整已部署落實,即使6月不漲,7月也會體現(xiàn)出來。
北京市某街道公務員表示,6月的工資已發(fā)到手,與5月相比沒變化。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正按有關程式向上級機關報批,具體進度還不清楚。此外,天津、湖北等地也表示,實施方案正在報批。遼寧省人社廳表示,初步的實施意見已報省政府研究。
據《南方日報》報道,廣州市人力社保部門明確表示,調整公務員工資工作的執(zhí)行時間表將密切根據國家與廣東省的工作安排推進。
昨日,其他省份相關部門未就6月底前調整工資一事對新京報記者作明確答覆。
有省份6月工資“不升反降”
對於已經落實了工資調整的省份,記者發(fā)現(xiàn),一些地區(qū)6月的公務員工資並不都是上漲。青島一網友給當地社保部門留言稱“6月份説是漲工資,可是到手的卻少了,請問是怎麼回事?”
青島市人社局副局長孫義先回復網友提問稱,根據國家統(tǒng)一部署,自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資結構進行調整,調整辦法是提高基本工資標準,同時減少津貼補貼標準,“青島市在部署工資調整時,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進行了預扣,待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制度正式實施時,與社會保險繳費進行換算,實行多退少補。因納稅基數提高,個人所得稅繳納數額也相應提高,部分公務員實發(fā)工資會有所降低。”
人社部發(fā)言人李忠也曾表示,由於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tǒng)一標準,而養(yǎng)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各地工資水準的不同而存在差異,所以對工資收入水準較高地區(qū)的部分人員,這次增加的工資可能不足以完全彌補個人繳費,當期收入還會有所下降。
李忠在2014年第四季度新聞發(fā)佈會上曾表示,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基本工資沒有調整標準,在工資中的比重持續(xù)下降,形成了不盡合理的工資結構,這不利於充分發(fā)揮基本工資的作用,不利於加強中央對工資分配關係的調控。
背景
總理近期兩次強調落實工資調整
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了人力社保部、財政部《關於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等3個方案,明確了今年實施機關事業(yè)單位工資調整。5月12日,在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李克強對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調整確定落實時間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
在6月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再次強調,要保障廣大基層公務人員、包括國家部委的處級及以下公務人員工資收入的合理增長,有關工資調整的政策必須儘快落實到位。
在李克強多次強調落實工資調整政策期間,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也表示,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了三個實施方案,已經發(fā)到各單位。
新京報記者 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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