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 周婷玉)國家人口計生委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中,全面總結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的已有成效和經驗,並在此基礎上深入實施這“三項制度”,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國家人口計生委主任李斌介紹説,截至2007年底,累計向符合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575萬人次發(fā)放了36億元獎勵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惠及26.6萬個家庭,發(fā)放獎勵金7.5億元。截至目前,特別扶助制度試點地區(qū)共扶助約15.7萬人,發(fā)放扶助金1.7億元。
科學發(fā)展觀的核心和本質是以人為本。李斌説,這次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要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人口計生領域科學發(fā)展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最現實、最迫切的突出問題,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多的實惠。
2007年我國針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這一特殊群體,在吉林等10個省(市)啟動了特別扶助制度試點,對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子女家庭的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後,由政府分別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或80元的扶助金。
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2004年開始,我國在部分省市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對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夫妻年滿60周歲後,每人每年發(fā)給不低於600元獎勵金。
從2009年1月1日起,國家人口計生委將提高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獎勵扶助標準,即對符合條件的獎勵扶助對象,獎勵扶助標準從每人每年不低於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於720元。中央財政按照基本標準,對西部地區(qū)負擔80%、中部地區(qū)負擔50%。
此外,2009年1月1日起,國家人口計生委還擴大西部地區(qū)“少生快富”工程目標人群實施範圍,即在目前實施“少生快富”工程的內蒙古、海南、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8省(區(qū)),目標人群由“可以生育三個孩子而自願少生一個孩子的夫婦”擴大到“可以生育三個孩子而自願少生一個或兩個孩子的夫婦”。
李斌要求,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高度,充分認識全面實施“三項制度”的重要意義,要把不斷完善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納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的全過程。全面實施“三項制度”,就是要為計劃生育家庭提供老年保障、分擔風險,幫助他們脫貧致富,要讓他們優(yōu)先分享改革發(fā)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