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像盲文試卷那樣的權利在沉睡
于立生
本就境遇逼仄的視障人士苦苦爭取法定權利,又讓人情何以堪?
近日,雙目失明的王瑞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並通過資格審查;但其希望提供盲文版試卷的訴求,被山東青島市司法局以“未配發(fā)可供盲人考試的特種試卷”為由拒絕。(澎湃新聞網(wǎng)7月29日)
視障人士因為缺乏盲文版試卷無法參加國家考試的情況,並不新鮮。安徽、河南、上海等多省市司考主管部門均表示未配發(fā)盲文版試卷,江蘇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工作人員更是“開誠佈公”:“司法部下發(fā)的《關於做好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通知》中,未對盲人參考及相應的特種試卷作出安排。”而針對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長春市視障女生小倩起訴教育部,也只為一份盲文版試卷。
《殘疾人保障法》規(guī)定:“國家舉辦的各類升學考試、職業(yè)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有盲人參加的,應當為盲人提供盲文試卷、電子試卷或者由專門的工作人員予以協(xié)助。”
但是,為什麼相關考試中,卻不見盲文考卷?説穿了,無非相關部門沒有提供盲文版試卷的迫切動力。推究下來,一則,參加“國字號”考試的視障人士本就少之又少,敢於較真的更是鳳毛麟角;二則,專門印製盲文版試卷及組織相關考務,也是要付出經(jīng)濟、人力等成本的。可是,哪怕現(xiàn)實中並無一名視障人士應考,提供盲文版試卷既為法定職責,相關部門也應做到未雨綢繆,有備無患。
如今,在王瑞向司法部提交資訊公開申請,要求公開盲文版試卷申請流程及受理機關後,青島市司法局表示:鋻於王瑞情況特殊,司法局為其制定參考方案,擬由工作人員閱讀試卷,王瑞現(xiàn)場口答完成考試。
在王瑞向司法部申請資訊公開後,青島市司法局才安排專人提供參考協(xié)助;小倩起訴教育部後,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才首次提供盲文版試卷,似乎正驗證了這樣的道理:紙上權利絕非權利、權利從來都是爭取來的。可是,本就境遇逼仄的視障人士苦苦爭取法定權利,又讓人情何以堪?
這兩起事件的真正發(fā)人深省之處在於,依然有很多行政相對人的法定權利處於睡眠狀態(tài),亟需激活。這就需要相關部門主動積極地對照法律文本,去查漏補缺,逐一檢視。若能如此,相關部門也能免於陷入維權行動倒逼的被動,反倒能收穫積極履職的讚譽,何樂而不為?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