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日)下午,一份公示在網上引發(fā)熱議,根據公示的內容可以發(fā)現,當事人竟然在10歲的時候就已經在灌口鎮(zhèn)文化站工作了,而且一幹就是兩年。隨後,記者從(廈門)集美街道黨工委了解到,原來這是一個“烏龍”事件,已進行了更正。
公示單上發(fā)現“神人”
昨天下午1時許,一位網友在論壇上“曬”出了這份公示的照片,並通過標題 “集美盛光居委會牛人,79年出生,本科學歷,89年就開始在文化站工作。人才啊人才,趕緊提拔”,指明出處。
此帖一齣,不到3小時,就引來近千網友“圍觀”,譏諷之聲四起:“人才啊”,“LZ你電視劇看得太少了,都不知現在流行什麼,奧特曼呀”,“神童啊,廈門也有這樣的神童,應該學學,字都不會寫幾個,就能到文化站上班了,高”,“還好沒寫 1980年工作,十歲好歹比較好忽悠,人家家窮十歲賣報呀,要是一歲工作就真是神馬情況了”……
不過,也有網友的反應比較中肯,認為是“現在一些機構……錯字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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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公示上面,有“集美街道黨工委”的字樣,記者隨即聯(lián)繫了該黨工委。一位陳幹事在聽取記者的反映後,對此事十分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