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8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針對藝人柯震東在北京涉嫌吸食大麻被捕,臺北市警方今日(19日)下午已向臺北地檢署報請指揮偵辦。臺北地檢署隨即將案件指分給毒品專組檢察官承辦,未來將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xié)議調(diào)查取證,待柯震東返臺後傳喚到案。
柯震東目前受到公安機關的“行政拘留”處罰,未來臺北地檢署將啟動刑事追訴,並不會産生一罪二罰的疑慮。
大麻在臺灣被定位二級毒品,施用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柯震東為初犯,依規(guī)定將接受觀察勒戒、至少40天,若無繼續(xù)施用毒品傾向,則可獲檢察官處分不起訴,但5年內(nèi)再犯恐遭檢察官直接起訴。(臺灣網(wǎng)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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