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泰(圖片來自網(wǎng)路)
臺灣網(wǎng)6月2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基隆市議長黃景泰被控涉貪案,基隆地院第三度開羈押庭,今天淩晨3點裁定,黃景泰仍維持200萬(新臺幣,下同)交保,限制住居。基隆地檢署于淩晨4點宣佈,不再針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並會按既定偵查計劃全力偵辦。
羈押庭訊從22日晚9時開始,黃景泰由律師楊國宏等人陪同抵達(dá)地院出庭。庭訊前,他向媒體表示,“我是清白的”,並説尊重司法程式。
庭訊經(jīng)2時30分的檢辯攻防,11時30分結(jié)束。裁定結(jié)果原訂今天淩晨2時出爐,羈押庭法官改延後到今天淩晨3時裁定。
基隆地院發(fā)言人王福康庭長説,被告黃景泰原先被裁定以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今天合議庭裁定,仍以新臺幣20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
黃景泰被檢方控告利用職權(quán),向基隆市府官員施壓,圖利建案的建商,且在其議長辦公室,搜出現(xiàn)金500萬。
臺灣“高等法院”21日二度撤銷基隆地方法院的交保裁定,發(fā)回更裁,地院今天淩晨維持交保金額。(臺灣網(wǎng)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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