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1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今天指出,臺北市議員鍾小平在媒體指控他擔任悠遊卡董事長期間,將悠遊卡公款轉投資到香港做基金賠款言論完全背離事實。連勝文決定委請律師提告誹謗。
據報道,鍾小平在電視臺《年代向錢看》節(jié)目中,指稱連勝文擔任悠遊卡董事長期間,將悠遊卡的公款轉投資到香港做基金,賠新臺幣4億余元等。
連勝文晚間發(fā)佈新聞稿説,鍾小平所言完全背離事實。他在悠遊卡公司任職期間,從未購買任何一檔基金,且悠遊卡公司也從未投資過任何私募基金。
新聞稿指出,鍾小平在未查證情況下,惡意攻擊其名譽,連勝文決定委請律師提出誹謗告訴,以正視聽。
連勝文説,2008年因金融風暴嚴重衝擊,臺北市長郝龍斌找他幫忙。他在2008年9月上任時,所有前任投資的基金因為金融風暴影響,已呈現(xiàn)虧損狀態(tài),當時董事會要求處理虧損基金。
連勝文表示,當時悠遊卡公司要申請電子票證,不得再購買基金,他任內不但未購買任何一檔基金,也未批準投資任何基金。(臺灣網 朱煉)
[ 責任編輯:朱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