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拘禁在這棟大樓的日租套房,慘遭3男性侵。(圖片來自臺媒)
臺灣網(wǎng)8月20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中市一名15歲少女,前年5月為分擔(dān)家計應(yīng)徵“服務(wù)小姐”,以為只要陪客人玩樂、看電視,卻遭女子王柔月強(qiáng)逼賣淫。少女慘遭酒客灌醉性侵,還被拘禁在日租套房遭3名男子輪番性侵,少女獲救不久,王女隨即墜樓身亡,臺中高分院昨天依加重強(qiáng)性交罪判3男各7年4月到8年不等刑期。
判決指出,王女找同居男友謝宗翰及王男將少女拘禁,王男友人徐龍富、廖錄鴻、林志欽買便當(dāng)找王男時,王女向4男稱:“我花500元,看你們怎麼玩她。”4男搖頭説“不要”,但王女仍逼少女脫光衣物,王男不忍藉口離開報警,林、徐、廖則先後性侵少女。
臺中“高分院”指,徐男等人原本只是買便當(dāng)、飲料陪王男聊天,目睹少女遭逼賣淫,竟心存僥倖性侵少女,惡性重大,分別判徐男7年4月、廖男7年10月、林男8年、酒客陳男則依乘機(jī)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助王女拘禁少女10余小時的謝男判刑1年2月,報警救出少女的王男則獲檢方緩起訴。(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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