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遭12名被害人求償7500萬元。(圖片來自臺媒)
臺灣網(wǎng)7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淫魔富少李宗瑞迷姦案,刑事部分已辯結(jié),定於9月3日宣判,34名被害人中,有12名女子向李求償200萬元(新臺幣,下同)至1200萬元不等,總額75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16日上午首次開庭,李今仍僅坦承偷拍,否認性侵,只願針對偷拍部分賠償每人20萬元;庭訊仍在進行中。
李宗瑞被控從2009年8月起,邀約前女友、女模與小咖藝人共34人,先後到臺北市Spark等夜店飲酒作樂,再乘機對30人下藥迷姦,或趁對方爛醉後“扛屍”回家性侵,還錄下性侵過程視為戰(zhàn)利品收藏;另有4人自願與李上床,卻不知被偷拍,李遭起訴並求處30年重刑。(臺灣網(wǎng) 高旭)
李宗瑞的律師文聞表示李宗瑞願賠每名被害人20萬元。(圖片來自臺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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